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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17-03665 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7-06-14
名称: 区财政局2017年预算(草案)编报说明
文号 :    
区财政局2017年预算(草案)编报说明
2017-06-14           来源: 【字体:   打印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会计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全区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区级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区与乡(镇)、街道及企业的财税政策。
(二)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编制全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有关政府性资(基)金。实行预算内外收支统一管理,综合运用地方财力;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管理收费、罚没票据。
(四)管理全区财政公共支出;制定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监督政府采购工作。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市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区级财政投入的各项发展资(基)金和风险金,并参与项目的审议评定;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
(五)执行国家、省、市颁布和拟定的国有资产管理方针政策、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编制区级年度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拟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负责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国有股权管理、产权纠纷调处和资产流失查处等工作;负责指导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和资产评估业务。
(六)管理区级社会保障资金;拟定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七)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管理和监督区政府的内外债务。
(八)贯彻执行《会计法》,监督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培训财会人员,参与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工作,并负责考试前的培训。
(九)监督地方税收法规执行情况,监督全区财政收支和区直各部门的财务活动;检查财政政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进行稽查,开展治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工作。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财政系统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制定财政干部培训计划;负责财政调研、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财源建设和财税征管,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优化支出结构,构建和谐社会;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公共财政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增强理财能力。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机构改革后,冷水滩区财政局内设机构为14个:1.办公室(加挂政工股、税政法规股、乡镇财政管理股);2.综合规划股(加挂区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牌子);3.预算股;4.国库股;5.行财股(加挂教科文股牌子);6.经济建设股;7.农业股;8.社会保障股;9.企业股(加挂对外经济贸易股牌子);10.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加挂区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牌子);11.财政监督检查股;12.金融与债务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13.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14.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加挂区清产核资办公室牌子)。
归口管理以下事业单位:1.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永州分校冷水滩函授站;2.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3.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4.区乡镇财政管理局;5.区财政融资管理中心;6.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7.财政信息网络中心;8.区财政金融与债务管理中心;9.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10.区会计管理中心;11.区工资统发中心;12.区票据中心;13.区产权交易中心。
(二)人员情况:实有在职人数83人,退休人数25人。其中正副科级人员39人,科员36人,工勤人员8人。
四、2016年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一)收入:预算总收入597.313万元,其中正常经费拨款488.283万元,专项拨款109.03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支出597.3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9.56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4.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9.719万元,专项经费支出93.85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收支平衡。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收入:预算安排总收入841.232万元,其中正常经费拨款705.342万元,专项拨款135.89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支出841.2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5.37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8.464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53万元,住房公积金56.934万元),专项拨款支出135.89万元。
(三)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支平衡。
六、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其中办公费13.5万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为10万元),水电费2.4万元。
    2、“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6万元,比2016年减少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车改为0万元。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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