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主体: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行使层级:区(县)级
三、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十三)健全城乡劳动平等就业制度……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地方可酌情给予一定奖补……
《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1〕10号)九、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含原就业扶贫车间,下同)、就业帮扶基地……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多、稳岗效果好的就业帮扶基地,每年认定 60 家左右作为“湖南省省级就业帮扶基地”,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适当给予奖补……
《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的意见》湘人社规〔2022〕33号)二、扶持政策、各县(市、区)应结合实际,对就业帮扶车间在建设和经营中予以适当补助……
四、政策期限:
2025年12月31日截止
五、申报条件:
就业帮扶车间,是指以促进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就近就地实现灵活就业或居家就业为目标,从事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来料加工等业务的生产车间或场所,主要包括利用乡镇(村)闲置土地、房屋创办的厂房式帮扶车间和分散加工的居家式帮扶车间等形式。1.厂房式就业帮扶车间: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乡镇(村)建设、购买或租用厂房从事生产加工活动,建筑面积在 100 平方米以上,能提供就业岗位 15 个以上,并已吸纳 5 名以上(含)脱贫人口的就业场所可以认定为厂房式就业帮扶车间。2.居家式就业帮扶车间: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乡镇(村)与脱贫人口建立承揽关系,签订承揽合同,并带动 5 名以上(含)脱贫人口居家从事生产加工活动的可以认定为居家式就业帮扶车间。3.申请就业帮扶车间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为其吸纳就业或委托从事生产加工活动的人员,根据其工作特性购买相应额度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 类型 |
份数 |
来源渠道 |
材料形式 |
提交方式 |
1 |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自带 |
纸质 |
现场提交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核)、复印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自带 |
纸质 |
现场提交 |
3 |
扶贫车间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或土地使用复印件(无相关证件,且使用自有房屋进行生产的,需乡镇出具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自带 |
纸质 |
现场提交 |
4 |
厂房内(员工工作照)、外景照片两张 |
原件 |
1 |
自带 |
纸质 |
现场提交 |
5 |
为就业或委托从事生产加工活动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相关凭证 |
复印件 |
1 |
自带 |
纸质 |
现场提交 |
6 |
《就业扶贫车间申请认定表》 |
原件 |
2 |
自带 |
纸质 |
现场提交 |
7 |
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承揽合同)原件(备核)、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自带 |
纸质 |
现场提交 |
8 |
《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花名册》 |
原件 |
2 |
自带 |
纸质 |
现场提交 |
七、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冷水滩区政务服务中心(永州大道与湖塘路交汇处) 23号窗口
八、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九、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十、咨询电话:0746-8412841
十一、监督电话: 0746-8219705(冷水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二、兑现成果形式:发放奖励
十三、政策类别:就业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