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长银发〔2017〕108号);
2.《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
4.《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惠普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9〕96号)
5.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
惠普金融
二、申请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男的不超过60周岁,女的不超过55周岁),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具有创业愿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下列10种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须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除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外,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必须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须提供复员、转业、退役证件,同时本人处于自主创业状态,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不含保留人事编制停薪留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即毕业 5 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学回国学生和服务期满 5 年以内的大学生村官。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留学回国学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刑满释放人员,须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刑满释放证明;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即在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指国家和省里统一部署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中的企业)中,从事个体经营或注册企业的失业人员。须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7、返乡创业农民工,即有转移就业经历并在冷水滩辖区范围内创业的农村劳动力。须提供下列证明之一:(1)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2)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3)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4)单位出具的工资发放证明;(5)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出具的转移就业证明;
8、网络用户,即在网络平台上开设网店的电商人员(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信誉良好、平均月营业额达到3000元以上)。(1)经省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电商,须提供其他9类人员当中的任何一种证件或证明;(2)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电商须提供省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9、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即纳入当地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须提供区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证明。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农村户口本。
三、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材料份数 |
是否容缺 |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
参照法律法规第一小点 |
原件 |
|
2 |
否 |
|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
参照法律法规第一小点 |
原件 ,复印件 |
|
2 |
否 |
|
申请人一寸彩照 |
参照法律法规第一小点 |
原件 |
|
2 |
否 |
4 |
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毕业证》或《退役证》或失地证明或返乡创业证明,或其它类别身份证明 |
参照法律法规第一小点 |
复印件,原件 |
|
2 |
否 |
5 |
申请人夫妻双方以及担保人征信证明 |
参照法律法规第一小点 |
原件 |
|
2 |
否 |
6 |
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
参照法律法规第一小点 |
原件,复印件 |
|
2 |
否 |
7 |
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相关的行业准入许可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贷款申请人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可提供土地流转证明或由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出具证明。 |
参照法律法规第一小点 |
原件,复印件 |
|
2 |
否 |
8 |
合伙创业的应提供《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合伙协议。组织起来共同创业应提供与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组织就业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以及职工名单。 |
参照法律法规第一小点 |
原件,复印件 |
|
2 |
否 |
9 |
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相关材料:当年新招用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有效证件和身份证明、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
参照法律法规第一小点 |
原件,复印件 |
|
2 |
否 |
10 |
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
参照法律法规第一小点 |
原件 |
|
2 |
否 |
11 |
由相关部门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证明,或由企业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承诺书。 |
参照法律法规第一小点 |
原件 |
|
2 |
否 |
12 |
职工工资表(本人签名或银行流水) |
参照法律法规第一小点 |
原件 |
|
2 |
否 |
四、办理形式:现场办理
五、办件类型:承诺件
六、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0746-8367680 监督投诉电话:0746-8219705
八、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提交《冷水滩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对相关资料初审--区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联合银行、人社局、财政局对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调查评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区财政局再审——将资料移交贷款银行进行放款。
九、办理地点:
1、冷水滩区就业服务中心319办公室(新府路95号),
电话:0746-8367680;
2、冷水滩区政务服务中心23号窗口(永州大道和湖塘路交叉路口),
电话:0746-8367658。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