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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及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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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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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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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区政务中心卫生局受理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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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区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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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1、托、幼机构桌椅、教具、采光、照明、卫生设施、娱乐器具及运动器械等必须安全并适合儿童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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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4、教育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10、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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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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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
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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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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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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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暂无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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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
永州市冷水滩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0746-8219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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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
http://www. wsj.lst.gov.cn或0746-8423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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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冷水滩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冷水滩区卫生局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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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及地址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夏季:3:00-6:00) 办公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行政中心一层政务大厅(梧桐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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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路线 |
乘12路公交车至冷水滩区政府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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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申报 |
正在建设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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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查询 |
http://www. wsj.lst.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