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价字[2010]02号
为依法、妥善处置客运票价乱涨价事件,有效维护我区稳定,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及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稳定客运票价的有关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引导、慎之又慎、依法处置、积极善后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配合,坚决、果断、依法处置客运票价乱涨价事件,有效防止因票价引发群体性事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客运票价乱涨价事件,是指除汽车北站外,区内其他站场及各线路的公路客运车主违反永州市和我区物价、交通部门制定的客运票价政策,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损害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利益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任务
我局成立处置客运票价乱涨价事件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许迪智同志任组长,廖湘颐、蒋爱华、胡恒晨、梁晓红、段玉秀、方金宝、伍金龙同志任副组长,各股、所、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廖湘颐同志负责具体抓。同时,成立应急分队,下设三个小组,其中第一小组由收费股人员组成,分管领导蒋爱华同志。主要任务是负责牛角坝、牛角圩、花桥、芦洪市线路及经花桥、东安方向等地发往冷水滩城区的客运票价乱涨价的查处;第二小组由价格股人员组成,分管领导方金宝同志。主要任务是负责梁木铺、岚角山、蔡市、坪塘、普利桥线路及经岚角山方向线路的客运票价乱涨价的查处;在处置过程中负责向群众和车主解释客运票价的政策,并为处置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局党组交办的有关工作。第三小组由检查所人员组成,分管领导廖湘颐同志。主要任务是负责冷竹、郝皮桥、黄阳司、冷东线路及经冷竹方向等线路的客运票价乱涨价的查处;在处置过程中向车主解释政府各职能部门向公路客运车主收费的有关政策;全面收集和掌握我区客运票价乱涨价事件的情况,上报下达,综合反馈信息,为区委、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及报告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局党组交办的有关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局党组交办的有关工作。期间凤凰园汽车西站发往异地的客运票价乱涨价的查处由三个小组负责。胡恒晨组负责处置阶段交通工具,办案经费的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客运票价乱涨价事件的处置办法
(一)各线路的客运票价乱涨价,引发的群众举报和上访事件的处置。接到举报,根据领导批示和分工安排,局处置客运票价乱涨价事件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迅速调集应急分队赶赴现场。在事件的初始阶段,一是向群众和车主了解情况,对车主进行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指出其违法性,责令立即改正;对车主提出的问题和要求,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给予答复,一时不能答复的,说明原因。二是及时向区客运市场整顿领导小组报告,根据需要,提请区委、区政府组织交通、交警等部门的检查人员到位、到岗做工作。三是收集整理客运票价涨价的有关证据;四是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宣传教育不服继续涨价的,现场处置做好二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情况,增派足够的检查人员;二是积极配合区客运市场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车站(场)主要停靠点及上路稽查,依法查处乱涨价行为,责令当场清退多收旅客价款外,依法对违价车主处以罚款。必要时,建议交通、交警、工商等部门扣车、扣照、吊照,直到车主改正为止。
如果车主对处罚不服,采取罢运(即矛盾阶段),一是立即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二是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参与现场处置的检查人员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全力控制现场局势,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三是迅速配合相关部门组织车辆参与运输,疏导旅客;四是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为打击处理乱涨价行为做好充分准备。
(二)各线路的客运票价乱涨价,引发的车主与群众冲突事件的处置。根据领导批示和安排,一是立即调集应急分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分析事件发展的趋势,根据事态的发展,迅速调集应急小分队增援;二是立即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三是与交通、交警、公安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对乱涨价的车主当场进行处罚,将票价降到规定的范围以内。
善后阶段:一是继续做好群众工作,依法依规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取信于民;二是依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工作失职人员进行处理;三是上报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
冷水滩区物价局
二0一0年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