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在永州市冷水滩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23个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检察院副检察长、人民法院副院长向该区人大常委会递交了《2010年履职承诺书》。
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人大监督方式,继2009年对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任、局长实行工作目标承诺考核后,今年审议并通过了《冷水滩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一府两院”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履职测评的暂行办法》,用履职承诺的方式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
《履职承诺书》主要围绕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承办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落实回复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案件和其它有关工作;政府组成部门主任、局长对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副检察长、副院长分别对人代会通过的检察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关于分管工作的目标任务等内容作出承诺。年中,区人大常委会将组成调查组对履职测评对象的承诺事项进行抽样调查;年终,履职测评对象要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履职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将组织调查组对承诺对象全年承诺事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形成综合调查报告,经主任会议审议后,交由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和测评。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履职测评对象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集中测评。对不称职的履职测评对象,区人大常委会将启动质询等有关监督程序。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履职测评情况向有关机关提出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