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月份事故情况
6月份,全区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事故3起,下降50%,少死亡1人,下降50%。
事故类别:
1、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1起,无人员死亡。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持平,少死亡1人,下降100%。
2、道路交通领域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事故4起,下降80%,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
3、消防火灾领域发生事故1起,无人员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事故1起,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
二、上半年事故累计情况
上半年,全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4起,死亡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2起,下降26.09%,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事故类别:
1、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5起,死亡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66.67%,多死亡1人,上升33.33%。
2、道路交通领域发生事故22起,死亡4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9起,上升69.23%,少死亡1人,下降20%。
3、消防火灾领域发生事故7起,无人员伤亡。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3起,下降76.67%,去年同期也无人员伤亡。
三、简要分析
1、工矿商贸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增加。工矿商贸领域上半年共发生事故5起,死亡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66.67%,多死亡1人,上升33.33%。其中仅煤矿领域3月份就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事故起数2起,多死亡2人,去年同期未发生事故。
2、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上半年全区未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事故。农业机械、水上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未发生事故。
3、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情况。2009年,市政府下达我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总控制指标为24人,其中工矿商贸6人,道路交通17人,其它事故1人。上半年,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4起,死亡8人,低于市定控制进度指标4人。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切实抓好工矿商贸各行业企业的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煤矿、非煤矿山安全及尾矿库治理是重中之重,金属与非金属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工商贸其它企业等行业领域,要针对薄弱环节,有重点地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促进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力度。针对当前车流量大、事故发生率高的特点,交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确保其依法依规运营。同时,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超速、超载、超限、客货混载以及带病运行的车辆,严防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教育培训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建筑施工企业要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加强现场管理,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发生,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同时,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工作,深入学习《冷水滩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冷办发〔2009〕19号)文件精神,在遇到突发事故时要立即组织力量救援,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按要求及时、逐级上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事故等违法行为。
供稿: 邓文滔 张造国 钟三五 编辑: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