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事项: 百岁老人长寿补助费领取证办理
行为对象: 百岁老人
行为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给百岁以上老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费的通知》(湘政办函[2001]2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给百岁以上老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湘政办函[2002]188号)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收费依据: /
数据限制:
办事期限: 市(州)老龄办集中报送到省老龄办之日,即时办理
办事条件:
凡户籍在我省,年满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申请
需提供的全部材料:
1、户口簿复印件(族谱复印件、派出所证明);
2、一寸正面免冠近照两张、五寸彩色生活照片一张;
3、《百岁老人申领长寿保健金审批表》(一式两份)。
办事程序:
1、百岁老人申报材料;
2、所属村(居)民委员会审核;
3、乡(镇)派出所、老龄办审核;
4、县(市、区)统计局、老龄办审核;
5、各市(州)老龄办审核;
6、由各市(州)老龄办集中统一报送省老龄办;
7、省老龄办审批、录入数据库;
8、配发《湖南省百岁以上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费领取证》。
责任追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执行
监督检查: 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12342)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