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事项: 土地估价结果备案
行为对象: 用地申报单位
行为依据: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数据限制: 无
办事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事条件:
需提供的全部材料:
1.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申请书
2.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4份)
3. 土地估价工作报告、技术报告
4. 市(州)局土地估价结果初审
5. 其他相关资料
办事程序: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厅政务中心受理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条件查验申请资料。对申请资料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对申请资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齐全的要求补正资料。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厅地产管理处经办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审批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根据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送地籍管理处会签后,报地产管理处处长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