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当前位置:首页->企业变更 > 内容

进口酒类批发许可

作者: 文章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1-30 字体 [      ]

许可事项: 进口酒类批发许可
行为对象: 湖南省酒类批发企业
行为依据: 《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收费依据: /
数据限制:
办事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经营场所:不少于30平方米;仓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二)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

  (三)有熟悉进口酒类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两名以上,具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专业管理人员;

  (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卫生许可证齐全;

  (五)符合《酒类批发经营管理规范》要求;

  (六)符合安全要求。
需提供的全部材料:
  (一)申请文件:湖南省进口酒类批发许可证申请表一份(原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五)注册资金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六)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的租赁合同及相关房产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七)代理酒类品牌生产企业加盖企业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产品质检合格证的正本复印件,或经营企业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酒类批发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的正本复印件。

  (八)进口酒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原件。

  当  前  第  1/2  页   
1.版权申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
2.如果本站所发布的资讯包含图片,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