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事项: 境外委托印刷、复制出版物的著作权人授权书登记
行为对象: 境外委托印刷、复制出版物的委托人
行为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第三十四条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数据限制: 无
办事期限: 20个工作日
办事条件:
境外委托印刷、复制出版物的委托人已经取得著作权人的合法授权。
需提供的全部材料:
1. 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 著作权人授权申请人委托印刷、复制的出版物的授权书。
办事程序:
1. 境外委托印刷、复制出版物的委托人向省版权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 省版权局核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