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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注册卫生行政许可

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卫生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23 字体 [      ]

事项名称

护士执业注册许可审批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事项

办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第六、十二、十九条

受理机构

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决定机构

区卫生局

办理条件

1在医疗卫生机构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4)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5)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申请材料

(一)首次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

6、医疗机构临床实习的有效证明;

7、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签约合同等); 

8、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白底彩色照片3张,《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健康体检表》《护士执业证书》各1张);

9、通过护士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未提出注册申请的,除提交以上1-8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教学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实践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再次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1、《护士再次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变更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拟执业医疗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原件并加盖医院公章;

4、拟执业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办理程序

申办人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领取、填写《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表》(申请事项不属于卫生行政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及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当事人不受理。)   准备相关应申报材料    交回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材料不全的应当场或5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转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审查   缴纳相关费用    听通知领取《护士执业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理期限

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理

收费情况

1、首次注册费:8/

2、再次注册费:4/

3、护士执业证:2/

收费依据

湘价费[2003]44号文件

 

表格下载

《护士首次、再次、变更注册申请表》  下载地址:http://www.21hospital.com

监督检查

永州市冷水滩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0746-8219628

咨询渠道

http://www. wsj.lst.gov.cn0746-8423048

责任追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冷水滩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冷水滩区卫生局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办公时间

及地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夏季:300-600

办公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行政中心一层政务大厅(梧桐路)

乘车路线

12路公交车至冷水滩区政府下

在线申报

正在建设中

状态查询

http://www. wsj.l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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