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办事服务 > 网上办事大厅 > 部门办事
分享到:
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等给付
  • 2018-12-11 16:24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 基本编码 0503001000 实施编码 431103999000431130580300
    事项名称 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等给付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实施机关 冷水滩区教育局 办理形式 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法定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暂不支持物流快递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第三条;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第一条; 《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12〕82号)第二条;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07〕56号)第三条;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湘财教〔2010〕75号)第二条; 《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08〕83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07〕40号)第三条."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行使层级 县级 行使内容 暂无行使内容
    权限划分 暂无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市级 联办机构 暂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路516号。冷水滩区老教育局办公大楼三楼(冷水滩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219165 监督电话 0746-8219393
    申请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行政复议部门名称 湖南省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部门电话 0746-8219168
    行政复议部门地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路579号
    行政复议部门网址 http://www.lst.gov.cn/
    行政诉讼部门名称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部门电话 0746-8324243
    行政诉讼部门地址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园车站路
    行政诉讼部门网址 http://lstqfy.chnacourt.org/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