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19-0039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目 录
第一部分 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街道办事处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冷水滩区梧桐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道所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各项文体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发展街道经济、负责对辖区内经济组织进行协调、指导,做好培植税源工作,努力为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4、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
5、按照职责范围,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和婚姻登记、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街道办事处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内设7个组,即党务政务组、财税服务组、创建组、计生服务组、政法组、控违拆违组、社区服务组。
(二)决算单位构成。
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街道办事处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仅包括: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街道办事处本级。
第二部分 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681.6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减少133.73万元,减少7.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支增加了143.91万元,增长11.01%;日常公用经费减少336.64万元,减少75.23%,项目收支增加了59万元,增长96.7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81.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1.6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8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1.62万元,占92.86%;项目支出120万元,占7.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81.62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33.73万元,减少7.37%,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收支增加了143.91万元,增长11.01%;日常公用经费减少336.64万元,减少75.23%,项目收支增加了59万元,增长96.7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81.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133.73万元,减少7.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支增加了143.91万元,增长11.01%;日常公用经费减少336.64万元,减少75.23%,项目收支增加了59万元,增长96.7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81.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7.69万元,占92.63%。公共安全支出1万元,占0.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5万元,占0.53%。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占0.89%。农林水支出8万元,占0.48%。住房保障支出91.08万元,占5.4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85.77万元,支出决算为1,68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5%。支出决算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增和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减少。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53.6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35.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信访事务成本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9.10万元,支出决算为3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信访事务、税收事务、计划生育事务、城乡环境卫生未单独做预算,包含在此项支出中。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税收事务成本增加。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协税护税(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税收事务成本增加。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禁毒管理成本增加。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8.8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成本增加。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其城乡环境卫生成本增加。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其他水利支出成本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1.08万元,支出决算为9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1.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50.77万元,占基本支出92.90%,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0.85万元,占基本支出7.1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 4.56万元,完成预算的38.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为0.090万元,完成预算的2.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01万元,减少91.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4.47万元,完成预算的55.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3.04万元,减少40.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09 万元,占 1.9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4.47万元,占 98.0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09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1个、来宾15人次,主要是一般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4.47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更新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47 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油料费、保险费、维护保养费等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见附件2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街道办事处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0.25万元。减少44.8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没有召开会议,无会议费用支出;开支培训费0万元,没有开展培训;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87%,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87%。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