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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19-00311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8-23
名称: 永州市冷水滩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文号 :    
永州市冷水滩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9-08-23           来源: 冷水滩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永州市冷水滩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冷水滩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冷水滩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二)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有关的信息。

(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

(四)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处方分类管理制度。

(五)指导全区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管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依法抽验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以及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组织、指导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依法检验食品、药品质量其他业务科研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机构人员情况:我局实设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食品生产流通股、药械保化监管股、安全检测股、规划财务股、后勤保障股、餐饮监管股;设10个下属机构,包括稽查大队、快检中心、梅湾食品药品监管所、凤凰园食品药品监管所、杨家桥食品药品监管所、上岭桥食品药品监管所、蔡市食品药品监管所、普利桥食品药品监管所、黄阳司食品药品监管所、岚角山食品药品监管所。本单位截止2018年12月底实有总编制人数142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参公编制12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编制116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冷水滩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冷水滩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8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558.13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85.56万元,增长22.44%,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58.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8.1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5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8.07万元,占89.73%;项目支出160.05万元,占10.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58.13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85.56万元,增长22.44%,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58.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5.56万元,增长22.44%,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58.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94.83万元,占95.94%;住房保障支出63.29万元,占4.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9.5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5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05%,其中: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6.6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57.33万元,支出决算为99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38.96万元,支出决算为16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25.3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食品安全事务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98.4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3.29万元,支出决算为6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8.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7.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2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360.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7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7万元,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的55.6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2万元,支出决算为8.83万元,完成预算的86.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3.12万元,增长54.6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交流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2.5万元,支出决算为9.37万元,完成预算的41.6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23万元,减少1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83万元,占48.5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37万元,占51.4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10个、来宾1100人次,主要是业务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7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全年共检查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和经营单位共2164家次,责令整改385家,查处学校及周边食品和饮用水违法案件30余起。

2、开展“单位食堂标准化建设年”活动。

3、切实开展“一桌餐私房菜”专项治理。

4、积极开展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全年共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218起,立案查处29起,投诉举报处理率、回复率均为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在今年: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提升食品药品管理水平、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社会化管理模式,实施监管群防群控,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开展扶优打劣,培育食品药品龙头企业。本单位财政资金管理比较规范合理,建立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专人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预算情况较好,专项支出绩效较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局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动员,积极落实监管责任,整顿规范食品市场,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区2018年未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稳中向好。在省市各级的食品安全考核中收获颇丰,我区荣获全省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县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县区,同时,我局荣获全省食药监管系统先进集体。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0.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各项开支有所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没有开展会议,开支培训费0万元,没有开展培训;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永州市冷水滩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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