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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19-00401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8-23
名称: 永州市冷水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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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9-08-23           来源: 冷水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字体:   打印
永州市冷水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冷水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冷水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冷水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冷水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区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区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组;对违法的公职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区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8、负责协调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的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区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有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冷水滩区纪委设办公室、纪检一室、纪检二室、纪检三室、纪检四室、纪检五室、纪检六室、信息技术保障室、信访室、人事部、宣传部、廉政室、审理室、案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冷水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冷水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冷水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冷水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1,391.4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29.42万元,增长10.26%。主要原因是派驻纪检组人员、巡察人员增加,全区反腐、办案力度加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91.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1.4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9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1.17万元,占57.58%%;项目支出590.3万元,占42.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91.4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9.42万元,增长10.26%。主要原因是派驻纪检组人员、巡察人员增加,全区反腐、办案力度加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1.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129万元,增加10.26%。主要原因是派驻纪检组人员、巡察人员增加,全区反腐、办案力度加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1.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1.4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32.84万元,支出决算为1,39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   (项)。

年初预算为3.85万元,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   (项)。

年初预算为623.66万元,支出决算为74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派驻纪检组人员、巡察人员增加,全区反腐、办案力度加大。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项)。

年初预算为551.5万元,支出决算为5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派驻纪检组人员、巡察人员增加,全区反腐、办案力度加大。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项)。

年初预算为53.83万元,支出决算为5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1.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0.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74%,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0.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2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01.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1.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4万元,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4万元,减少0.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5.54万元,支出决算为95.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增加77.04万元,增长1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购置2辆执法车、加大办案力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4万元,占6.2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5.54万元,占94.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0个、来宾1500人次,主要是协助有关部门业务调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5.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1.41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13万元,主要是办案支出,截至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冷水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绩效管理做以下几项工作:

1:确保单位工作正常运转,职工工资和津贴及时发放;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

3: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查办腐败案件,落实监督责任。

4: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及“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等专项整治活动。

5:加大全区巡察工作力度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按时按质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确保单位工作正常运转,职工工资和津贴及时发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及保障单位运行;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3、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查办腐败案件,落实监督责任,营造一个清廉公正的社会氛;

4、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及“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等专项整治活动,整顿干部作风,提高干部履职能;

5、加大全区巡察工作力,督查干部履职能力。

(详见附件2)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2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1万元,降低1 %。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0万元,用于召开全区纪委全会,人数500人,内容为总结2017年工作、安排2018年纪检监察反腐败工作;开支培训费20万元,用于开展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人数220人,内容为学习法律法规、党纪条例及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事务的开支。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冷水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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