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19-0029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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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永州市冷水滩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永州市冷水滩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本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组织协调各委员部门和各社会团体的爱国卫生工作,开展爱国卫生监督、检查、评比和效果评价,负责组织全区“除四害”活动,保持国家级卫生城市成果和推进农村改厕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永州市冷水滩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机构包括:无
(二)决算单位构成。永州市冷水滩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由永州市冷水滩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本级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673.9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518.95万元,增长334.8%。主要原因是2018年区委区政府增大了对农村改厕和城区病媒生物防制费用的投入,财政供养人员增加,行政运行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73.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3.9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7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35万元,占98.28%;项目支出11.6万元,占1.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3.95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518.95万元,增长334.8%。主要原因是2018年区委区政府增大了对农村改厕和城区病媒生物防制费用的投入,财政供养人员增加,行政运行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3.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8.95万元,增长334.8%,主要是因为2018年区委区政府增大了对农村改厕和城区病媒生物防制费用的投入,财政供养人员增加,行政运行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3.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7万元,占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04.01万元,占30.27%。城乡社区(类)支出461.03万元,占68.41%。住房保障(类)支出8.22万元,占1.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6.21万元,支出决算为67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4%。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抚恤未列入预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3.89万元,支出决算为13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增加;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4.1万元,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专项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未列入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未列入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未列入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22万元,支出决算为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2.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02%,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3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98%,主要包括办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 0.1万元,完成预算的2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2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个、来宾30人次,主要是农村改厕等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辆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2。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22.3万元,增长3704.25%。主要原因是:2018年加大农村改厕及城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的投入。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未召开无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开展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无;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永州市冷水滩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2:永州市冷水滩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