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19-0030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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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永州市冷水滩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冷政办发[2015]57号文件规定,将冷水滩区卫生监督所和冷水滩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局合并,组建冷水滩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本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四)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五)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六)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七)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八)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
(九)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
(十)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进行督查督办。
(十一)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社会抚养费征缴系统的运行、监测、管理。
(十二)对乡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进行指导和督查,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十三)负责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十四)受理卫生计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十五)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永州市冷水滩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我局为全额拨款的副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六科一室,包括办公室、场所卫生监督科、医疗服务及传染病防治监督科、计划生育监督科、卫生监督稽查科、受理审核发证科和计财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永州市冷水滩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永州市冷水滩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单位本级,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66.18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9 万元,减少3.24 %,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66.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0.06 万元,占93.62 %;上级补助收入35.62万元,占6.29%;事业收入0.5万元,占0.09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56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16.18 万元,占 91.17 %;项目支出 50 万元,占 8.83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530.06 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 29.42 万元,增长5.88 %,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工资增加及业务范围扩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0.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3.62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9 万元,增长 5.88 %,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工资增加及业务范围扩大。1. 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 项目支出增加(业务楼建设),3. 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购买执法工具电瓶车2辆)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530.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8万元,占0.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509.98万元,占96.21%;住房保障(类)支出17.21万元,占3.2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37.521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3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7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 (项)。年初预算为 2.88 万元,支出决算为 2.8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持平。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年初预算为423.6万元,支出决算为 423.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6.38万元,支出决算为 86.3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的7.21 万元,支出决算为 17.2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80.0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95.8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61.62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184.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38.38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0 万元,支出决算为 7.4 万元,完成预算的 74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5万元,支出决算为3.04 万元,完成预算的60.8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 2.87 万元,减少48.56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5 万元,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完成预算的 87.4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 2.78 万元,减少 39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次数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3.04万元,占 41.0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4.37 万元,占 59.0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无,本年度未安排。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3.04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0个、来宾 320人次,主要是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4.37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37万元,主要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度未安排。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了顺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单位内部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操作规程,财务室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参与。二是加强完善制度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并结合当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自评为92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实现建档率100%,监督覆盖率100%;无证经营查处率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和回复率100%,从业人员健康率达98%以上;“五病”调离率100%;对住宿业、美容美发业、沐浴业等公共场所量化率100%;保障了我区消费环节健康安全,对我区公共场所实行卫生信誉度公示全面铺开,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100%。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84.27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22 万元,降低 10.67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单位经费开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0 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 0 人,内容为无;开支培训费 3.53 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培训,人数 820 人,内容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举办无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 0 万元,主要是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 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