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19-0040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监督、检查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全国、省、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依法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六)监督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区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决议。
(八)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和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主任的任免。
(九)通过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主任、副主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及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在区人民政府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或缺位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
(十一)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二)联系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十三)督促、检查“一府一委两院”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议案工作和信访案件查结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本部门决算由冷水滩区人大常委会构成。冷水滩区人大常委会由2个办事(工作)机构和7个专门委员会组成。2个办事(工作)机构为:办公室和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社会建设委员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冷水滩人大常委会2018年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没有下属单位或机构。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冷水滩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921.9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66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业务培训等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921.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1.91万元,占本年总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2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1.91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总支出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21.9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6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业务培训等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1.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3.66万元,增加0.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业务培训等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21.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9.18万元,占95.37%。住房保障(类)支出42.73万元,占4.6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5.95万元,支出决算为92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7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66.22万元,支出决算为62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所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
年初预算为66.93万元,支出决算为6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人大信访工作(项)。
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年初纳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人大监督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8.07万元,支出决算为2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长导致经费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2.73万元,支出决算为4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1.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8.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11%,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8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45万元,完成预算的72.6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为6.45万元,完成预算的6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1.45万元,增长28.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会议培训力度加强,接待支出有所上升。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45万元,占68.2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31.7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无。
2、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6.45万元接待来访团组53批次1126人次,主要是召开人大会开支,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是燃油支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单位以《冷水滩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为指导,始终坚持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运行监控为保障,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关键的原则,严把资金绩效关,注重绩效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做到了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申报,使资金运行安全得到了有效监控,让资金使用效果获得了及时评价,使评价结果得到了有效运用,实现了部门预算资金全覆盖和过程管理全覆盖。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按照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统一安排,在年度预算支出完成时,本单位立即成立绩效自评小组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通过对比2018年部门预算设定的目标及指标完成值情况,顺利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综合资金申报、运行及管理各方面情况,绩效自评小组给出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详见附件2)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永州市冷水滩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03.2万元。比2017年减少65.6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95.86万元,用于召开人大会议,人数200人,内容为区人大会议;开支培训费24.14万元,用于开展职工教育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职工教育培训;未开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