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19-0037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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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冷水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冷水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冷水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冷水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局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事位,隶属于冷水滩区人民政府,业务上接受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指导。主要承担冷水滩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职能:负责910.95万平方米主次街道、背街小巷、城中村、河道水域等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负责城区垃圾清运,日清运垃圾390余吨;负责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的管理,管理公厕136座,管理垃圾站35座;负责环卫设施的添置和建设;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执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冷水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及下设的河东清扫站、河西清扫站、凤凰园清扫站、清运股、清洗股、综合执法队等6个二级机构决算。
第二部分 冷水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冷水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9,953.8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20.07万元,增长4.4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清扫道路面积增加,环卫设施增加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9,95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00.85万元,比上年增加2.5%。占本年总收入95.4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3万元,比上年增加71.4%。占本年总收入4.5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95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8.1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37.86%。项目支出6185.7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62.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953.8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0.07万元,增长4.4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清扫道路面积增加,环卫设施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00.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5%。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231万元,增加2.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清扫道路面积增加,环卫设施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500.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万元,占0.02%。城乡社区支出9254.16万元,占97.4%。住房保障支出241.87万元,占2.55%。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060.46万元,支出决算为9,50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7%。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清扫道路面积增加,环卫设施增加等。其中:正常经费拨款支出增加了476.58万元,专项经费拨款支出增加了963.81万元。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573.5万元,比上年增加26.82%。商品和服务支出140.76万元,比上年减少97.41%(注:2017年经济分类未区分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下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6万元,比上年减少85.95%。其他资本性支出5.26万元,比上年减少99.21%。项目支出5732.73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159.23万元,上年无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万元,上年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572.48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冷水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68.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22.1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6.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2.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48万元,完成预算的57.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6.78万元,占90.64%。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0.7万元,占9.36%。公务接待12批次91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增加1.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0.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0.78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8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45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4.55%。比上年增加71.4%,本年支出4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5%。比上年增加71.4%,项目支出453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绩效管理工作推进到全局各个部门,由分管领导负责,各生产股室负责日常城区清扫、垃圾清运等项目的日常管理。涉及采购或招标的项目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由财务联系政府采购部门,按规定的采购或招标流程进行,局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管。我们制定了《冷水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作业标准及质量考核办法》,各股室管理人员按办法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室日常分片区检查,作风办不定期抽查的三级监管方式进行管理。2018年进一步下发了《关于针对城区卫生状况反弹切实加大整改督查考核力度的紧急通知》(冷环卫发【2018】3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环卫生产作业几个考核内容及处罚规定的通知》(冷环卫发【2018】19号)等日常检查监督管理规定。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等级为优。其中:项目立项12分,资金落实8分,业务管理10分,财务管理20分,项目产出26分,项目效益19分。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绩效等级为优。其中:预算配置13分,预算执行20分,预算管理32分,职责履行6分,履职效益22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冷水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主要原因是财政未安排。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3504.69万元,其中:货物1967.24万元;工程193.45万元;服务1344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3504.69万元,其中:货物1967.24万元;工程193.45万元;服务134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90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