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19-0036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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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永州市冷水滩区环境保护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永州市冷水滩区环境保护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全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区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区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计划;承办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出口许可预审工作;参与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和管理的有关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监督实施国家和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拟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全区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永州市冷水滩区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环境管理股(3)法制规划股(4)生态组,下设冷水滩区环境监测站和冷水滩区环境监察大队两个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永州市冷水滩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永州市冷水滩区环境保护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397.9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584.27万元,增长32.2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97.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7.9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9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8.83万元,占36.23%;项目支出1529.08万元,占63.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97.91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584.27万元,增长32.22%,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97.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84.27万元,增长32.22%,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97.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2298.21万元,占95.84%。住房保障支出99.71万元,占4.1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66.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9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53.533万元,支出决算为76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和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80.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支出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46.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支出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8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支出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109.6万元,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实际支出减少。
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956.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应的项目支出类款项调整。
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应的项目支出类款项调整。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
年初预算为4.7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暂未支付。。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98.847万元,支出决算为9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8.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9.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9.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57万元,完成预算的77.1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万元,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完成预算的6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完成预算的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1万元,占5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65万元,占4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80个、来宾764人次,主要是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5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支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2。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6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51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没有召开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没有召开会议;开支培训费0万元,没有开展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0;没有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没有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和“事业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冷水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冷水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保障因故意外死亡人员经费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