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19-0033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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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冷水滩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冷水滩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冷水滩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冷水滩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方面的实施意见;制定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发展战略,编制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配套、拨借到位,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管理、使用、决算、回收和内审工作;负责对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综合统计工作;搞好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冷水滩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土地治理项目股、资金管理股、产业化和部门项目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冷水滩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冷水滩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或机构。
第二部分 冷水滩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冷水滩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4,043.6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957.56万元,增长93.84%。主要原因是土地治理项目投资规模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043.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43.6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04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6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9.04%。项目支出3678万元,占本年总支出90.9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43.6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957.56万元,增长93.84%。主要原因是土地治理项目投资规模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43.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1957.56万元,增长93.84%。主要原因是:土地治理项目投资规模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43.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4025.92万元,占99.56%。住房保障支出17.73万元,占0.4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4.22万元,支出决算为4,04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72%,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土地治理项目投资规模大。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9.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指标变动。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8.4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指标变动。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0.61万元,支出决算为31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土地治理(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84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土地治理项目支出增加。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项)。年初预算为75.88万元,支出决算为28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29.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土地治理项目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7.73万元,支出决算为1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冷水滩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77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65.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的11.6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原因是无此项支出。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的1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66万元,增长165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省市与其他县区来交流工作,招待量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1个、来宾76人次,主要是省、市、县业务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搞好2017年冷水滩区左干渠楠木冲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圆满完成。该项目总投资1037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0.69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衬砌渠道13.15千米,新建闸门9座,扩建加固小型蓄水工程6座,新修田间道路8.896千米,其他水利措施包括加固水井3口,新建景观亭1个等。
搞好2018年冷水滩区普利桥镇岐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项目申报和实施规划;搞好2018年冷水滩区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示范园项目一期(该项目分两年实施,2018年3000万元,2019年2000万元)的项目申报和实施规划。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8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支出预算75.88万元。其中事业费35.35万元,用于项目指挥部的日常开支及弥补办公室经费不足;其它经费8.38万元,用于跑项目争资金和项目迎检验收费用;土地租金20.15万元及产业结构调整12万元,用于岚角山的土地租金。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年度机关支出65.89万元。比2017年增加12.85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室搬迁,购置了必备的办公设备。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无会议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