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19-0029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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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冷水滩区民政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冷水滩区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救灾救济工作;主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城乡低保对象的审核及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负责城乡社会困难户的定期救济、临时救济和其他特殊对象的救济;负责全区社会福利工作;负责慈善募捐和慈善救济工作;负责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全区退役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村务公开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主管婚姻登记工作,负责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殡葬法律法规,推行殡葬改革;负责对全区流浪乞讨、走失和被遗弃人员等的救助工作;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全区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区划勘界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及城区街路命名及门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老龄工作;负责全区民政财务管理工作,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区民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加挂“计财股”、“政工室”)、救灾救济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加挂“区划地名办”)、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慈善办、老区办和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六个内设机构。下辖社会救助局、社会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殡葬改革执法大队、慈善办公室、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处五个二级单位和儿童福利院一个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区民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只包括区民政局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6846.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145.5万元,增长84.99%,主要是因为民政对象提标、新增1个重点民生建设项目、办公室搬迁支出增加以及加大民政福利事业资金投入力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84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46.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8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6.38万元,占16.31%;项目支出5730.32万元,占83.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826.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125.5万元,增长84.45%,主要是因为民政对象提标、新增1个重点民生建设项目、办公室搬迁支出增加以及加大民政福利事业资金投入力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2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25.5万元,增长84.45%,主要是因为民政对象提标、新增1个重点民生建设项目、办公室搬迁支出增加以及加大民政福利事业资金投入力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2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防(类)支出58.8万元,占0.8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77.81万元,占94.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37万元,占3.47%;住房保障(类)支出45.09万元,占0.66%;其他(类)支出8万元,占0.1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09.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8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39%,其中:
1、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调整预算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调整预算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78.45万元,支出决算为6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作人员增资及绩效奖励提标。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90.22万元,支出决算为32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民政系统工作经费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0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调整预算所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5.9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调整预算所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6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调整预算所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9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调整预算所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抚恤费预算,而民政部门只支付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抚恤费,统计口径不一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年初预算为361.74万元,支出决算为36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实际发放的义务兵人数比纳入年初预算的人数大。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拨入上级指标。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15.82万元,支出决算为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0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军队移交地方安置人员当年死亡2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8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拨入上级指标。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实际发放退役士兵安置人数比纳入年初预算的人数大且当年补助标准提高。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66.26万元,支出决算为6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186.35万元,支出决算为19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实际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人数比纳入年初预算的人数大。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1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应付殡仪馆火化费未结算。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2.93万元,支出决算为3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实际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比纳入年初预算的人数大,并且决算数包含上级指标拨入。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调整预算所致。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05.28万元,支出决算为90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5.76万元,支出决算为2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1.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和决算的统计口径不一致。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调整预算所致。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237万元,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5.09万元,支出决算为4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支出决算数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调整预算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6.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4.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3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4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62%,主要包括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0.64万元,完成预算的68.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预算的3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2.95万元,减少42.6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8万元,完成预算的8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16.68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殡改执法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6万元,占19.1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68万元,占80.8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5个、来宾504人次,主要是接待各相关单位检查、考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5.68万元,局机关新增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主要是车辆保险及燃油费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2。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2.08万元,增长13.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关搬迁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88万元,用于召开民政工作、安全生产和敬老院管理会议,人数约720人次,内容为全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及领导会议,总结一年来的民政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开支培训费2.25万元,用于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差旅支出,人数约45人次,内容为业务知识培训及系统操作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4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4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