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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19-00408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8-23
名称: 永州市冷水滩区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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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9-08-23           来源: 冷水滩区审计局 【字体:   打印

永州市冷水滩区审计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冷水滩区审计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冷水滩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冷水滩区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永州市冷水滩区审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组织、领导全区的审计工作,根据上级的部署和本区的实际,研究拟定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重点制定工作规划,组织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

(二)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订和完善有关规范性文件、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3、区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4、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区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接受国家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专用资金的使用情况。

8、区政府及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和决算。

9、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进行的审计。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的审计。

(四)向区人民政府提交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组织行业审计、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并向市审计局、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请,提出建议。

(六)受区委、区政府委托,实施对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和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冷水滩区审计局设办公室、行审股、经责室、法制股、财经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审计委员会秘书股、执行股8个内设机构,下辖2个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永州市冷水滩区审计局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冷水滩区审计局本级和下属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526.6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16万元,减少18.05%。主要原因是绩效奖金在往来科目核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526.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6.63 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 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2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6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98.29%。项目支出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71%。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6.6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6万元,减少18.05%。主要原因是绩效奖金在往来科目核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6.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6万元,减少18.05%。主要原因是:绩效奖金在往来科目核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6.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1.96万元,占95.32%;住房保障支出24.67万元,占4.6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8.69万元,支出决算为52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审计事务  (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06.15万元,支出决算为36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年终绩效、工资奖励款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 18.539万元,支出决算为 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8.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223.644万元,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3.2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费用在其他会计科目核算。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53.637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

5、一般公共服务(类) 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72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4.392万元,支出决算为2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7.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4.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25%,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3.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7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69万元,完成预算的40.6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6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46.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0.5 万元,增长21.73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教上年度增多。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8万元,支出决算为 2.89万元,完成预算的 20.64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车辆改革后单位车辆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3.63 万元,减少55.67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1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8万元,占49.2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2.89 万元,占 50.79%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5个、来宾600人次,主要是业务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89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加油等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2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2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50.49万元,增长 60.98 %。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费用在公用经费核算。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0.06 万元,用于召开本单位会议,人数 10 人,内容为党员干部大会;开支培训费 0.24 万元,用于参加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培训培训,人数  1 人,内容为审计业务培训。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永州市冷水滩区审计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

附件2:永州市冷水滩区审计局2018年整体部门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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