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19-0032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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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委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委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研究拟定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研究拟定调整农产品结构,参与综合运用经济调节手段调控市场,引导农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质量的改善。研究拟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农业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国内外高新技术、先进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方面的国家、省、市和行业标准,拟定区级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组织协调农业环境监测;组织农业种子、农药、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等产品的登记工作;组织指导区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实施名牌产品认定、申报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的初审、推荐、管理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冷水滩区农业委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财股、人事股、粮食站、植保站、外经办、经作站、市场信息股、农业产业股、法规股、土肥站、农环站、科教站、农广校、执法股、党建办等3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冷水滩区农业委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965.1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966.486万元,增长19.33%,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及政府加大了项目的投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965.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65.1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96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6.46万元,占38.67%;项目支出3658.71万元,占61.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65.1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966.486万元,增长19.33%,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及政府加大了项目的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65.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66.486万元,增长19.3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及政府加大了项目的投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65.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15万元,占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万元,占0.05%。城乡社区支出489.75万元,占8.21%。农林水支出5315.85万元,占89.11%。住房保障支出141.77万元,占2.3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35.958万元,支出决算为5,96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5%。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指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489.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指标。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69.41万元,支出决算为183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60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指标。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35.278万元,支出决算为32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7%。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950万元,支出决算为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持平,预算调整,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指标。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指标。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年初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2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2.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指标。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指标。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1.77万元,支出决算为14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6.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0.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5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195.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13.68万元,完成预算的62.1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原因是无此项支出。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2万元,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完成预算的4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6.11万元,减少53.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8.34万元,完成预算的8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0.75万元,增加9.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单位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4万元,占39.0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34万元,占60.9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0个、来宾720人次,主要是省、市、县业务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支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的部门整体绩效、项目绩效做好了自评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为“优秀”,得分为100分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粮食生产争先进位。在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考核中排名全市第二,被评为为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
2、生态环境整治成效显著。我区实施的农村路灯亮化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在全市受到通报表扬,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全市处于领先,在全市环境整治推进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3、园区升级有序推进。一是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壮大。新增省级龙头企业2家、市级龙头企业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8家、家庭农场32家。二是现代农业产业园快速发展。建成蔡市镇滨江现代农业观光产业园、普利桥镇西山观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标准化示范基地(场)5个,新增现代农业产业园市级示范园4个、区级示范园15个。三是品牌建设进一步加快。“金生和”创湖南名牌产品。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15个,被评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四是产业扶贫实现全覆盖。实现扶贫产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贫困村全覆盖,实施“以奖代扶”扶贫产业项目,发放项目资金385万元。顺利通过省脱贫攻坚工作实地考核。五是跑项争资有新突破。引进自然韵黑茶、广东温氏集团生猪一体化等龙头产业项目2个。争取全省中药材特色产业集聚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农业项目16个,其中1000万以上的项目3个,完成向上争资额9742.9万元。
4、乡村振兴示范扎实推进。重点打造冷祁通道沿线和蔡市建制镇沿线房屋立面改造,完成沿线房屋立面改造370栋,立面改造面积8.5万平方米。启动建设省、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10个,仁山村申报省级美丽乡村授牌村。第三季度乡村振兴工作全市排名第一。
5、农村各项改革全面推进。全面完成197个行政村、42.11万亩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任务,颁发证书7.24万本。完成143个村、2254个组的清产核资结果的汇总上报工作。完成仁山村和牛角圩村2个村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详见附件2。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6.27万元,增长78.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未开展相关会议,人数0;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开展相关培训,人数0;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是指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