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19-0031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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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乡镇社区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乡镇社区卫生院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冷水滩区乡镇社区卫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提供公共卫生服务:1、承担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指导、管理和服务;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3、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10、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11、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提供基本医疗服务: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地处理并转诊;2、一般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能力,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应具备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4、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5、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承担公共卫生管理:1、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 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负责在本辖区内开展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重性精神病人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社区基本医疗服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定点机构等。承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乡镇社区卫生院内设业务组、公卫组、办公室等
(二)决算单位构成。
乡镇社区卫生院包括13所乡镇卫生院及9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是:普利桥镇中心卫生院、黄阳司镇中心卫生院、岚角山镇中心卫生院、牛角坝镇中心卫生院、杨村甸乡卫生院、花桥街镇卫生院、高溪市镇卫生院、马坪农业开发区卫生院、仁湾镇卫生院、上岭桥镇卫生院、竹山桥镇卫生院、伊塘镇卫生院、蔡市镇卫生院、杨家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业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肖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菱角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梧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梅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曲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珊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 12103.11 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 2914.88 万元,增长 31.7 %,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的增加和事业收入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12103.1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7200.78 万元,占 59.5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 3276.9 万元,占 27.3 %;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 1625.42 万元,占 13.5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2103.1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103.11 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7200.78 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 2175.08 万元,增长 42 %,主要是因为为基层人员增加和工资的调增,财政对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拨款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7200.78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59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175.08 万元,增长 42 %,主要是因为基层人员增加和工资的调增,财政对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拨款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7200.78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7064.5 万元,占99.1%;住房保障(类)支出 136.28 万元,占 1.9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025.7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7200.7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3 %,其中: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菱角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
年初预算为 1839.2万元,支出决算为347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89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基层卫生机构基本药物改革经费和基层工资、津补贴的调整。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机构(款)其它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7.7万元,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9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金增加。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2621.2万元支出决算为299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4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家提高了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专项(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家扶持中医药。
6.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牛角坝卫生院环境综合整治。
7 .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6.28万元,支出决算为13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200.7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874.35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67.7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 2326.43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32.3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32 万元,支出决算为 23.4万元,完成预算的 73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32 万元,支出决算为 23.4 万元,完成预算的73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接待人数和次数,与上年相比减少 11.36 万元,减少 32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接待人数和次数。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23.4 万元,占 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3.4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612 个、来宾 5780 人次,主要是省、市、县区各种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更新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预算绩效工作顺利开展,我委继续扎实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深入开展,拓展评价内容,优化评价方式,提升评价质量。根据工作安排,制定我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内容包括: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两部分
今年来本部门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积极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合理应用评价结果。通过实践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树立了重产出和结果的绩效理念,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的实现为向导,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对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00.78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单位都严格按照部门职能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详见附件2。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0 万元,未召开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 53 万元,用于开展技能培训,人数 212 人,内容为医务人员的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和“事业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运行经费项:指本级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款):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反映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面的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反映公共卫生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 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 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 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 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 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 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永州市冷水滩区乡镇社区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2:永州市冷水滩区乡镇社区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