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部门决算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030021/2019-00326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8-23
名称: 永州市冷水滩区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文号 :    
永州市冷水滩区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9-08-23           来源: 冷水滩区林业 【字体:   打印

永州市冷水滩区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永州市冷水滩区林业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永州市冷水滩区林业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石漠化防治工作。

(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七)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

(九)制定全区林业产业规划,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

(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十一)研究提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经济调节意见,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

(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永州市冷水滩区林业局内设办公室(加挂“区林业应急指挥中心”) 政工股、计划财务股、资源林政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造林股(加挂“区退耕还林办公室”、“区油茶管理办公室”) 、野生动植物保护股6个内设机构,所属行政单位1个(森林公安分局),设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内设岭头上木材检查站和下河线木材检查站)、林木种苗管理站(加挂“营林站”)、林业科技推广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业信息中心、林业产权管理与资产评估中心(加挂林业产业管理办公室、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普利桥林业工作中心站、黄阳司林业工作中心站、岚角山林业工作中心站、曲河林业工作中心站、区林业科学研究所(加挂“马坪国有林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区森林资源保护站(加挂“区四明山森林公园管理处”)14个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永州市冷水滩区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永州市冷水滩区林业局本级以及永州市冷水滩区林业科学研究所。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090.5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825.83万元,增长55.93%,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整相应增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及人员公积金增加、各类林业项目投入相应增加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09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90.5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09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6.69万元,占41.19%;项目支出2993.88万元,占58.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90.5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825.83万元,增长55.93%,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整相应增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及人员公积金增加、各类林业项目投入相应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90.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26万元,增长55.93%,主要是因为工资调整相应增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及人员公积金增加、各类林业项目投入相应增加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90.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万元,占0.06%;节能环保支出494.35万元,占9.71%;农林水支出4437.88万元,占87.18%;交通运输支出30万元,占0.59%;住房保障支出125.06万元,占2.4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87.2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9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8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2.892万元,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死亡人员抚恤金。

2、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494.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为中央及省级资金。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7.4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为中央及省级资金。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60.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为中央及省级资金。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39.93万元,支出决算为187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等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9.79万元,支出决算为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估计准确。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66.95万元,支出决算为6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估计准确。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

年初预算为60.79万元,支出决算为132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8.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为中央及省级资金。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435.8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为中央及省级资金。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71.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为中央及省级资金。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14.53万元,支出决算为1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估计准确。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产业化(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为中央及省级资金。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区公共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估计准确。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贷款贴息(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20.7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为中央及省级资金。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7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为中央及省级资金。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支出(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331.6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为中央及省级资金。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为中央及省级资金。

1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3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为中央及省级资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5.06万元,支出决算为12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估计准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6.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7.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0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08.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完成预算的7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化,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本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的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4.98万元,减少43%,减少的主要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批次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1.38万元,减少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减少,运维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5万元,占20.6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万元,占79.3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60个、来宾950人次,主要是上级部门各类检查、专项业务咨询、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护)费、油费等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为执法执勤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4个,分别是森林防火、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林项目,资金2329.71万元,占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77.82%。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根据职能职责和上级要求,紧紧围绕目标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经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履职产出和效果”的真实性、相关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计算。按照评分标准,2018年度区林业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5分,绩效评价等级结果为“优”。

根据部门职责,我局对全区植树造林、森林防火及森林资源保护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取得了良好社会和生态效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本部门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及执行总体情况较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优秀。

详见附件2。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7.21万元,增长105 %。主要原因是:区级财政部门经费预算不足,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公共经费也相应有所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会议培训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费用开支,主要是本部门未举办此类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3.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37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9.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28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永州市冷水滩区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2:永州市冷水滩区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