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19-0041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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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永州市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永州市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负责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措施。负责提出全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的建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措施建议。负责协调解决全区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全区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的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协调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
(四)负责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负责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负责拟订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意见及措施,统筹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负责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负责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以及结构优化的目标和建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负责研究提出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负责贯彻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全区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拟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措施。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研究制定统筹促进区内协调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负责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意见措施,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组织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承担区对口支援有关工作。
(八)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负责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区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九)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相互衔接,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拟订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全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意见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十)负责研究分析全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区范围内节能法律法规、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及用能情况的监察执法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十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政策,研究拟订全区重大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区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全区价格总水平调控,依法组织价格听证会和价格专家论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定价目录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参与审批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负责管理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强制使用或指定配套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规范中介组织的收费行为。负责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指导全区价格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商品、服务价格和各类收费中的违法行为,协助上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调查价格垄断行为。负责指导价格公示、价格自律、价格诚信、价格信息等价格服务工作,推行明码标价。负责依法组织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
(十二)负责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十三)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四)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拟定全区招投标综合性意见和办法,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进行核准;负责权限范围内相关行政许可和资质、资格管理工作。
(十五)按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明确。
(十六)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发改局内设机构包括:10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挂综合规划改革股、政工股牌子)、法规股(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牌子)、固定资产投资股(挂重点建设项目室、重大项目稽查室牌子)、农村经济股(挂区以工代赈办公室牌子)、财政金融贸易外经股(挂服务业股牌子)、社会发展股(挂就业和收入分配股牌子)、工业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股(挂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价格调控股(挂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牌子)、价格收费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归口管理下属单位5个,分别为: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节能监察中心、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区价格认证与信息监测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发改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永州市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696.15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960.81万元,增长402.65%,主要是因为新增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两个项目支出2732.9万元,以及人员工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696.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6.1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69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2.6万元,占24.15%;项目支出2803.55万元,占75.85%;上缴上级支出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96.15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960.81万元,增长402.65%,主要是因为新增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两个项目支出2732.9万元,以及人员工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96.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60.81万元,增长402.65%,主要是因为新增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两个项目支出2732.9万元,以及人员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96.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9.47万元,占25.15%;农林水支出32.9万元,占0.89%;住房保障支出2733.79万元,占73.9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8.52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9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5.2万元,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47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7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5%,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2万元,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纳入年初预算。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30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35.822万元,支出决算为2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3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24%,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7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76%,主要包括办公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的37%,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的7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6.49万元,减少68.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已处置,与上年相比减少4.41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已处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5个、来宾720人次,主要是各县区交流、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加强预算管理,健全和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准确、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单位预、决算信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全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保障了在职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保障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发放,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3.5%,区级重点项目402个,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55人,实现了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有序发展,自评结果为优。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详见附件2。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2.49万元,增长20.14%。主要原因是:一些临时增加的工作项目导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比如重点项目现场推进会等。(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52万元,用于开展党员培训,人数52人,内容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课;举办0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永州市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2:永州市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