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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19-00357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8-23
名称: 永州市冷水滩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文号 :    
永州市冷水滩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9-08-23           来源: 冷水滩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字体:   打印

永州市冷水滩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永州市冷水滩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实施全区保障性住房管理的配套方法和政策。

(二)指导保障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建设。

(三)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工作,保障资格的审查、入住、退出管理;入住人员的信息档案管理。

(四)负责政府产权所有的保障房小区及直管公房的管理、维修、经营和租金收取工作。

(五)参与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六)受市里有关部门委托,代办乡镇外房屋产权发证工作。

(七)承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永州市冷水滩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住保股(3)危改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永州市冷水滩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永州市冷水滩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单位本级决算,无编报范围的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28.13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0.55万元,增长8.97%,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正常调增,正常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8.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1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8.13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0.55万元元,增长8.97%,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正常调增,正常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8.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55万元,增长8.97%,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正常调增,正常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8.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3万元,占4.47%;住房保障(类)支出122.4万元,占95.5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2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14万元,支出决算为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调增,正常经费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87万元,支出决算为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调增,正常经费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2.23万元,支出决算为11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调增,正常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6.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20万元,支出决算为  0.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0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个、来宾 64人次,主要是单位之间学习考察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车辆运行支出,截止2018 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详见附表)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房)的分配管理与运营工作圆满完成,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面推进。

2、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合理开支,厉行节约,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及职工工资福利及时足额发放。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永州市冷水滩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分98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永州市冷水滩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分98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详见附件2。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属于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无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用于开展无培训,人数0人;举办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城管巡查执法;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1:永州市冷水滩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2:永州市冷水滩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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