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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2018-12-11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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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编码 0116103000 实施编码 431103999000789654557000300
    事项名称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关 冷水滩区公路局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全国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支持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无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2、非公路标志设计规范、美观、安全牢固;3、不得妨碍公路养护和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管理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影响行车视距;4、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符合要求;5、安全施工保障措施(包括保证车辆通行的措施)、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切实可行;6、设置期限为1年以内;7、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对公路造成损坏的,按照损坏程度和湘价费【2017】564号文件规定给予补偿。
    行使层级 省级 行使内容 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的通知》(永政发【2017】9号)精神,永路【2017】122号文件):关于下放两项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通过权力清单调整,目前县(区)公路局行政许可项目如下: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权限划分 县级公路部门,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的通知》(永政发【2017】9号)精神,永路【2017】122号文件)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 省级 联办机构 暂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数量限制 暂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路579号区政府政务中心公路局窗口
    办理时间 在政务中心的办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 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0746-8366538 监督电话 0746-8366605
    申请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行政复议部门名称 冷水滩区法制办 行政复议部门电话 0746-8368656
    行政复议部门地址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行政中心
    行政复议部门网址 http://www.lst.gov.cn/
    行政诉讼部门名称 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部门电话 0746-8324243
    行政诉讼部门地址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园车站路
    行政诉讼部门网址 http://lstqfy.chinacour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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