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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9-00066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19-06-26
名称: 拟征地(使用土地)告知书(永冷自然资预征字〔2019〕9号)
文号 :    
拟征地(使用土地)告知书(永冷自然资预征字〔2019〕9号)
2019-06-26           来源: 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拟征收(使用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地(使用土地)的用途:永州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项目

二、拟征地(使用土地)的位置: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进贤村。具体见勘测定界图。

三、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1、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执行(湘政发[2018]5号文件)、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永政发201810号)文件);

2、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永州市人民政府《永州市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永政发[2019]4号文件)

3、安置途径:采取货币方式安置。

四、其它事项:

1、告知之日起,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种、抢搭建、抢装修,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2、相关权利人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有异议的,可在拟征地告知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3、本告知书发布后,我局将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对拟征土地现状进行调查,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农户予以配合调查确认。

联系人:陈俊文

联系电话:15399966660

联系人:刘跃林

联系电话:13367461117

永州市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201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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