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0-0019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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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意见》(湘教发〔2020〕13号)及永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预报名基本要求
1、凡符合入学条件需2020年秋季在我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新生必须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真实填报相关信息。
2、没有在网上报名登记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3、新生网上报名登记时间从2020年7月1日0:00起,到7月15日24:00截止。
4、网上报名必须坚持诚信原则,报名截止后填报信息不能修改,如填报虚假信息经相关部门核实视为自行放弃在冷水滩区城区学校就读资格并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5、冷水滩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lstzs.teewon.net:8888/#/home,系统采用家长注册方式,家长使用本人手机号注册,即可进行新生入学网上报名登记;也可扫描下面的二维码登录报名,二维码如图:
二、城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入学要求
新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待报名结束,根据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学校学位情况,科学合理划分招生区域。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按照调整后的招生区域和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采取“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入学。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如报名人数超出计划人数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所有入学证明材料均由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严格审验,个人信息必须全面而精准且遵守诚信。
1、基本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根据我区学位情况,2020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为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冷水滩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和国家政策需解决就学的非本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2、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新生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 “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对应划片招生区域内按生源排序方式入学。
入口 |
批次 |
类型 |
需填报和上传的材料 |
小 学 |
第一批次 |
有房有户 |
房产证件(或购房合同、契税发票,或建房用地许可证、购房合同)、户主户口和学生户口、学生出生医学证明、水或电开户信息 |
第二批次 |
有户无房 |
户主户口和学生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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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次 |
有房无户 |
房产证件(或购房合同、契税发票,或建房用地许可证、购房合同)、户主户口和学生户口、学生出生医学证明、水或电开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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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次 |
冷水滩城区经商 |
户主户口和学生户口、营业执照(一年以上)、社区网格证明、租房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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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次 |
冷水滩城区务工 |
户主户口和学生户口、务工证明(一年以上)、社区网格证明、租房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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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中 |
第一批次 |
有房有户 |
房产证件(或购房合同、契税发票,或建房用地许可证、购房合同)、户主户口和学生户口、水或电开户信息 |
第二批次 |
有户无房 |
户主户口和学生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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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次 |
有房无户 |
房产证件(或购房合同、契税发票,或建房用地许可证、购房合同)、户主户口和学生户口、水或电开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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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次 |
冷水滩城区经商 |
户主户口和学生户口、营业执照(一年以上)、社区网格证明、租房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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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次 |
冷水滩城区务工 |
户主户口和学生户口、务工证明(一年以上)、社区网格证明、租房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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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办 学 校 |
第一批次 |
冷水滩户籍或外地户籍城区有房 |
户主户口和学生户口或房产证件(或购房合同、契税发票,或建房用地许可证、购房合同) |
第二批次 |
外地户籍冷水滩城区经商或务工 |
户主户口和学生户口、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一年以上) |
三、其他
“冷水滩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中提供的招生区域仅供各位家长参考,最终录取以调整后的招生区域和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为准。
四、新生报名入学咨询
咨询电话:
冷水滩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0746—8219365
永州市冷水滩区教育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