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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0-00212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0-11-27
名称: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2018年区政府第19次、第28次常务会议纪要协税护税相关内容的通知
文号 :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2018年区政府第19次、第28次常务会议纪要协税护税相关内容的通知
2020-11-27           来源: 区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冷政办发〔2020〕11号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2018年区政府第19次、第28次

常务会议纪要协税护税相关内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区直和中央、省、市驻冷单位:

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场准入隐形壁垒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清理,我区2018年1月29日区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纪要议题一、2018年7月26日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纪要议题九部分内容,与《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场准入隐形壁垒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的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精神相悖,与国家现行有关政策不符。经2020年11月17日区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上述相关内容予以废止。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武部,纪委监委。                

    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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