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3-05989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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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组织冷水滩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区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根据永政发〔2013〕28号文件、永政发〔2019〕4号文件对湘桂铁路工业园片(5人)、冷东公路项目(3人)、市委党校项目(2人)、保方寺万商红商贸物流中心(4人)、阳甸安置小区项目(7人)、湘江东路三庙社区第一批(14人)、湘江东路三庙社区第二批(17人)、湘江东路蔡家埠社区项目(7人)、湘江东路油榨头社区项目(5人)共计64人申请人员的安置资格进行了终审审核,现将会议审议结果公示如下:
通过人员名单。经终审会议审查,下列44名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确认其安置资格,经公示后,若无异议,给予安置。
一、湘桂铁路工业园片(2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王彰宣户2人:李宝玉、王羽菲
二、冷东公路项目(2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1、张甲军户2人:张艳君、杨竣贻
三、市委党校项目(2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杨诚贤户1人:杨雪
2、胡振玲户1人:胡振玲
四、保方寺万商红商贸物流中心项目(4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1、文江户2人:文晨宇、文浩宇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房屋置换安置
2、文江户2人:文江、唐春华
五、阳甸安置小区项目(7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房屋置换安置
1、唐优国户2人:唐优国、蒋华英
2、唐优新户1人:谭亮
3、唐优辉户1人:伍翠玉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
4、唐优新户2人:唐优新、谭干明
5、唐优辉户1人:唐优辉
六、湘江东路三庙社区第一批(10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唐丽华户2人:唐丽华、武欣怡
2、唐宇辉户2人:刘艳华、唐嘉旎
3、刘小玲户3人:刘小玲、唐洁、唐子翼
4、唐智清户3人:唐智清、唐忠、唐勇
七、湘江东路三庙社区第二批(12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唐小克户1人:唐思哲
2、唐建明户2人:唐建明、李素春
3、唐令户4人:唐令、张宝莲、唐承毅、唐玺
4、唐文户4人:唐文、吴鲜、唐嘉成、唐畅
5、唐茂顺户1人:俞小叶
八、湘江东路蔡家埠社区项目(5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李建新户5人:李建新、周红兰、李佳怡、李佳奇、
李佳敏
待定人员名单(20人):
一、湘桂铁路工业园片(3人)
1、唐丽华户3人:唐丽华、伍嘉颖、伍奕铭(进一步
调查核实)
二、冷东公路项目(1人)
1、谢剑户1人:严水秀(进一步调查核实)
三、湘江东路三庙社区第一批(4人)
1、唐茂玉户2人:唐顺秀、王福豪(进一步调查核实)
2、李婕妤户1人:李婕妤(进一步调查核实)
3、唐宇辉户1人:唐道清(进一步调查核实)
四、湘江东路三庙社区第二批(5人)
1、杨凤玉户1人:杨凤玉(进一步调查核实)
2、唐升甲户4人:唐容、唐晓霞、郑子函、刘昀浠(进
一步调查核实)
五、湘江东路蔡家埠社区项目(2人)
1、李建兵户1人:李建英、吴宇(进一步调查核实)
六、湘江东路油榨头社区项目(5人)
1、李国林户4人:李国林、李涛、李浩、唐艳飞(进
一步调查核实)
2、李剑清户1人:李文英(进一步调查核实)
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
受理举报单位: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
受理地点:冷水滩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受理举报电话:周0746-8219293
受理邮箱:yzslstzsb@163.com
冷水滩区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