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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6-09387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 发文日期: 2026-10-12
名称: 关于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文号 :    
关于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26-10-12           来源: 冷水滩区委宣传部 【字体: 大 中 小】打印

本公告所列出版物零售单位(详见附件),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不再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的法定条件。

2026年7月17日我局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后,上述出版物零售单位逾期仍未改正。2026年8月27日,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以公告方式送达《拟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告知书》。30天公示期满,期间未收到上述单位提出异议。公告期满后五日内我局未收到上述单位提出的书面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申请,视为其放弃相关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撤销本公告所列出版物零售单位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单位持有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撤销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展出版物经营活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

 

永州市冷水滩区新闻出版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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