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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文明委〔2016〕7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6“学雷锋志愿服务集体”、“雷锋式志愿者”、“雷锋式志愿服务项目”先进典型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市文明委(2016)5号文件,我市将开展2016全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推选宣传活动。为做好我区的推选工作,现将《关于开展2016“学雷锋志愿服务集体”、“雷锋式志愿者”、“雷锋式志愿服务项目”先进典型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做好推荐工作,特别是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和今年申报创建的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至少推选一个以上先进典型。所有申报推荐材料一律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各推荐单位请于2016年7月18日前,将推荐表(详见附件)及相应推荐材料发至区文明办邮箱(lstcjb8219635@sina.com)
冷水滩区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文明办
2016年7月6日
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
永文明委〔2016〕5号
关于开展2016“学雷锋志愿服务集体”、“雷锋式志愿者”、“雷锋式志愿服务项目”先进典型
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文明办,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永各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年初市文明委工作安排部署,结合省文明委、省志工委重点工作安排,我市将开展2016全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推选宣传活动。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6月至12月
二、推荐条件
永州市2016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拟表彰5个,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可推选1-2个参评;永州市雷锋式志愿者拟表彰50名,各县区可推选5-8名参评;永州市雷锋式志愿服务项目拟表彰2个,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可推选1个参评。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永各单位,市各志愿服务组织可自行向市文明委推荐申报,所推荐申报的雷锋式志愿者不超过3名。具体推荐标准如下:
1.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依法成立2年(含2年)以上的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在湖南省志愿服务网注册登记,无任何不良记录,公信力强,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
(2)有明确的服务领域、服务理念、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常态化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0人且相对稳定,每年组织开展30人规模以上志愿服务活动不低于10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评价高,市级以上媒体予以报道,社会反响好。
(3)具有较强传播能力,有专门的网站、网页、官方微信、官方微博、QQ群、微信群,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理论、理念、技能传播活动。
2.雷锋式志愿者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长期坚持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及组织、参与多种形式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3)在湖南省志愿服务网正式注册,且年平均学雷锋志愿服务时长达到300小时以上。
(4)无不良记录。
3.雷锋式志愿服务项目
(1)在永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等志愿服务项目。
(2)具有完善的组织体系,规范的管理制度,成熟的运作模式,显著的服务成效,良好的评估、总结和发展规划,档案资料保存完整,开展时间不短于6个月,参与志愿者不少于10人。
(3)在传播文明、服务社会、促进和谐方面产生了明显社会效益,具有较大影响力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
(4)在全国、全省或本地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示范导向作用和较高社会美誉度。
三、推选程序
1.材料申报阶段:2016年6月20日-7月20日;
2.评选评议阶段:2016年7月21日至9月20日,开展网络评选和专家评议,明确组织及个人获奖名单;
3.社会公示阶段:2016年10月,在媒体刊登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褒奖宣传阶段:12月5日前后,结合第31个国际志愿者日为先进典型颁奖。
四、材料申报
1.参与推选活动的个人、团体需按推荐类别填写相应的先进典型申报表,提供500字以内申报材料一份,由推荐单位盖章。每个推荐典型“主要事迹”末尾以括号形式标注“××县区(管理区、经开区)文明办供稿)或××部门(单位)供稿”字样。
2.附3-5张照片,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照片2-5张,另参与推选活动的个人需附免冠证件照一张。要求照片清晰,画面饱满、形象生动、现场感强,尽量回避会议照片,像素为2M以上。
3.为便于电视宣传,入选的个人、团体需提供视频资料一份,时长不超过5分钟(技术参数:高质量、高清晰成像,格式为mp4,分辨率为1920 *1080;可支持HDTV的宽屏输出模式(16:9);信号系统PAL 或 NTSC)。
4.提供市级以上媒体报道的实物照片(1-3张)。
5.参与推选活动的团体需提供团体依法成立的依据(在民政系统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法人登记证书照片或扫描件,法人单位内设的团体提供法人单位红头文件照片或扫描件)。
6.所有申报材料中提供的文字材料、视频及照片不得出现著作权、版权争议,引用材料需注明出处。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集体”、“雷锋式志愿者”、“雷锋式志愿服务项目”先进典型推选宣传活动,对于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引导和激励更多的组织和个人参与志愿服务,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和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当前志愿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严格把关。要按照实事求是、择优推荐的原则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对于申报推荐对象的事迹要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把志愿服务事迹突出、组织工作得力、社会效益好、影响范围大的优秀个人、集体和项目推荐上来,确保参评对象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3.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志愿者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倡树新风正气,激励更多的社会公众投身志愿服务事业,为建设品质活力永州,提升综合软实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及时报送。所有申报推荐材料一律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各推荐单位请于2016年7月20日前,将推荐表(详见附件)及相应推荐材料发至市文明办邮箱(yzswmb@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邓红,电话和传真:8536039,手机:18274922021
附:1.“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推荐表
2.“雷锋式志愿者”推荐表
3.“雷锋式志愿服务优秀项目”推荐表
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6年6月20日
附件1
“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推荐表
推荐单位:
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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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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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志愿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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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总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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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服务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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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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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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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开展的
志愿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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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不超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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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单 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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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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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雷锋式志愿者”推荐表
推荐单位: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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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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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半身照、生活照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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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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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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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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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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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志愿服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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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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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起参加
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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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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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不超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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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单 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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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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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雷锋式志愿服务优秀项目推荐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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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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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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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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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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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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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络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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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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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情况
简介
(不超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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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单 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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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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