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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2022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损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 2022-10-10 12:30
  • 来源: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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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冷水滩区2022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损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2月以来,我区先后遭受受雪灾、洪涝等自然 灾害 6 全区18个乡镇(街道)均不同程度受灾,给人民群众生活造

    成较大影响。为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因灾倒损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以下简称“灾后重建”)工作,根据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湖南省2022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损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为指导,牢固 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精心谋划灾后重建,尽快 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全面落 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认真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坚持 “党委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群 众自救、社会互助”工作原则,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统筹兼顾, 突出重点,一手抓受灾群众生活安置,一手抓灾后倒损住房恢复 重建,确保受灾地区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为民服务。始终把保障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放在首位,重点安排好重灾村、边远山区以及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优抚对象、孤残儿童、倒房群众等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坚持查核灾情,实事求是。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核实灾情,按照低保户、特困户、一般困难户等实际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完整的台账信息,做到一户一档,为恢复重建和精准救助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尊重群众意愿,坚持经济、实用、安全为主,结合新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实行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相结合,适当引导居住在灾害多发区域、危险地带倒房群众向集镇新村转移,努力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四)坚持群众主体,政府引导。以自救为主、补助为辅,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发动群众,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五)坚持公示公开,规范管理。救灾款物使用情况,要依托“互联网+监督”平台,以村为单位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防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发生。

    三、总体目标

    坚持做到四个确保,即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确保政策、资金落实,规范管理;确保202212月底前基本完成灾后重建任务,春节前所有倒房群众入住新居或有安全住所;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稳定,灾区社会大局和谐。

    四、主要任务

    (一)认真做好查灾核灾和灾情上报工作

    加强灾情核查。各乡镇要迅速派出工作组,逐村逐户核查灾情,准确掌握灾情和受灾群众生活状况,重点摸清灾民倒房、急需救助情况,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并在2022810日前将所辖区紧急转移需救助人口、过渡期生活救助人口及因灾倒房户台账收集汇总后统一上报到区应急管理局。

    (二)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1.及时发放救灾款物。要继续加强救灾款物调拨,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安全住所,有干净水喝,有伤病能及时医治。

    2.做好过渡期安置工作。灾情稳定后,要尽快引导受灾群众回归家乡、重建家园。对因灾造成的孤儿和孤老要送福利院或敬老院妥善安置。无家可归的灾民,应组织以投亲靠友为主,集中安置为辅,通过当地政府使用廉租房和学校、村部、敬老院等闲置房、出资租赁当地农民闲置房、搭盖简易房等方式,安排临时安全住所。

    3.严格落实补助标准。对应急期需政府救助的受灾群众,按

    照人均 300 元的标准帮助解决临时生活困难,时间不超过 15 天; 应急救助后仍有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 20 元左右 的标准补助,时间不超过 3 个月,3 个月后仍需救助的申请低保救助。

    (三)做好因灾倒损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1、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实行统分结合,以分散建房为主,以集中建房为重点,集中建房必须先规划后建设,不得在行蓄洪区、低洼地带、地质灾害多发地、风灾入口处等易灾地带重建住房。坚持实事求是,体现地方特色,充分考虑当地住房整体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引导农户先建基本住房,便于以后扩建。

    2.补助对象。因自然灾害造成唯一居住的住房倒塌,或主体结构严重损坏且今年需要建房的困难农户。

    3.补助标准。原则上对困难重建户按每户不低于2万元标准补助;对特困重建户(特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应该提高标准、重点保障;对一般损房困难户,按每户20005000元标准补助。

    4、对象确定。确定对象的程序是:本人申请,因灾倒损住房的受灾人员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家庭基本情况、房屋损失情况、因灾住房倒损情况、需要解决的困难。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申请的,由村民小组提名。民主评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受灾人员代表共同组成民主评议小组,根据灾害损失情况、受灾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受灾人员书面申请内容,对受灾人员因灾住房倒损、需重建情况及自救能力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经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行政村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街道审核。乡镇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本区域因灾倒损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核查结果,对住房倒损人员按照分类施救、重点救助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区级审批,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乡镇情况上报后,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抽查核实,并根据评估分析结果进行审批。

    5.资金管理。补助资金按建房进度,通过银行一卡通打卡发放给农户。对恢复重建统一组织施工的,补助资金额度也应落实到户、通知到人。

    6.工作程序。灾后重建实行项目管理,严格程序,规范管理。

    1)对象确定。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

    乡镇审核、区级审批程序,确定重建对象(附件 1)。并签订合 同或协议,明确具体建房要求、补助标准和开工、竣工时间。重建对象确定后原则上不能变动,退出重建的必须有本人或者村组(社区)的书面声明。

    2)科学规划。实行统分结合,以分散建房为主,以集中建

    房为重点,鼓励探索其他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模式(如购房、租房 等)。集中建房必须先规划后建设,不得在行蓄洪区、河道、低洼 地带、地质灾害多发地、风灾入口处等易灾地带重建住房,同时 向上一级应急部门报备。鼓励水利、交通、农业等领域给予受灾 地区倾斜支持。

    3)合理设计。坚持实事求是,体现地方特色,充分考虑当地住房整体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引导倒损恢复重建户先建基 本住房,便于以后扩建。

    4)质量保证。区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应当为倒损恢复重建户提供必需的技术支持,保证建房质量和安全。

    5)档案管理。建立重建户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实行十 要件管理:公文类(2 要件),倒房重建实施方案、补助资金下 拨文件;资料类(6 要件),倒房户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申请 审批表(附件 2)、户口簿复印件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民主评 议记录、张榜公示资料、倒房户台账、补助款发放花名册;照片 类(2 要件),倒房户倒房照片、新建房屋照片。

    6)确保进度。各乡镇要抓紧制定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方案,及时向区里报送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计划(附件 3),明确重建任务数量、分类情况和完成时限,区里将以此作为分配下达省 - 6 -级补助资金和考核验收的依据。各乡镇的重建计划需在8 26日 前上报到区应急管理局,10 月份开始, 乡镇每月定期上报进度(附件 4)。任务完成后, 及时统计上报资金发放情况(附件 5

    四)、加强救灾款物监督管理

    1.严格程序发放。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程序,迅速发到灾民手中,严禁滞拨缓拨、截留挪用、挤占私分。

    2.加强检查督促。年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适时进行全省通报,重点问题转交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确保放灾资益管理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3.抓好巨灾保险理赔。各级乡镇要联合人保部门,尽快对因灾死亡、农房倒塌、农业巨灾理赔到位,切实维护受灾群众利益。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 ,明确职责。明确各部门职责,整合资源,同心协力,为了做好我区灾后重建工作,成立了由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世良任组长、副局长唐春江、黄晓武、周顺美、总工程师邓思涵任副组长的灾后倒塌房屋重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救灾工作的          周顺美兼任(办公室电话0746--8219878)。

    (二)整合资源,办点示范。今年我区因灾倒损民房重建任务较为繁重,结合受灾程度及当地财力状况,商财政部门切实加大本级投入,同时主动向区委、政府汇报,将灾后房屋重建与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搬迁、国土避灾搬迁、移民搬迁等政策整合起来,减免因灾重建房有关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并简化有关手续,切实减轻受灾群众重建负担和压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抓好考核验收。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本地区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将监督管理贯穿恢复重建的整个过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的问题和情况,全力保障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在灾害结束后,各乡镇根据应急管理局核实的倒损房屋数量,制定出房屋重建计划报告,报告中必须明确重建任务数量、分类情况和完成时限,并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区里将以此作为分配下拨救灾资金和考核验收的依据。严禁滞拨缓拨、违规分配、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私分等违规行为发生,一经查实,即上报区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房屋重建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要抓好重建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全区所有因灾住房倒损困难群众在2023年春节前入住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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