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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 2017-12-06 13:01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 制表机关: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登记编号:

    丈夫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


    妻子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


    结婚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结婚证机关


    所在

    单位

    或村(居)

    委会

    意见

      男方单位:

             年  月  日

               (公章)

      女方单位:

            年  月  日

              (公章)

    妊娠

    情况

    登记

              年  月  日

             (村专干签章)

    发证

    机关

    办证

    登记


    备考









      说明:1.填表对象:①夫妻双方均系初婚未生育且没有收养子女;

      ②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或无存活子女且没有收养子女。

      2.拟生育一孩的夫妻本人填写基本情况后,将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的本《生育证发放登记表》、《结婚证》、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免冠近照2张,交女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计生专干,由专干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代领《生育证》后发给拟生育夫妻。

      3.登记编号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填写。前两位为发放登记年度,后在位按登记顺序从001开始编号。如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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