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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冷政办函〔2024〕25号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州市冷水滩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九条举措》和《永州市冷水滩区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永州市冷水滩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九条举措》和《永州市冷水滩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流程》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
永州市冷水滩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九条举措
第一条 严格落实“园区事园区办”。区直部门主动开展对永州经开区冷水滩片区管理委员会放权赋能,根据园区内企业实际需要制定赋权清单,做到“应放尽放”,对放权赋能事项加强监督指导。园区管委会要做好赋权事项承接工作,真正实现“园区事园区办”。
第二条 提升市场主体准入退出便利度。深化“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扩大“一照通”应用范围。依托全程网办平台,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全面推广企业歇业制度改革,推进企业注销“全程网办”。
第三条 对企业进行精准帮扶。常态长效开展“送解优”行动,建立“一家企业、一名区级领导、一家后盾部门、一个帮扶小组、一套帮扶方案”的“五个一”帮扶机制,全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第四条 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范围,积极推动与企业相关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地。全面推行纳税缴费“全程网办”,为纳税人提供24小时在线服务。
第五条 对企业实行帮代办服务。园区管委会建立健全帮代办服务机制,与联系企业部门和帮扶人员,为园区内的企业到省、市、区相关部门办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提供帮代办服务。
第六条 畅通政企交流渠道。全面推广“政企交流主题日”活动,原则上每月开展政企交流活动1-2次,通过政企交流早茶会、“政银企”座谈会、特定主题交流会、现场办公会等形式开展政企交流主题日活动,畅通政府与企业沟通渠道。
第七条 提升企业投诉举报落实效能。进一步畅通“12345”、优化营商环境投诉邮箱和电话、政企通、湖南营商码等企业投诉渠道。对收集的各类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受理和交办,一般问题要在3个工作日内核实到位、7个工作日之内办结,复杂问题15个工作日内有初步结果。
第八条 加大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力度。持续开展履约践诺攻坚行动,全面摸排全区履约践诺“老大难”问题,实行区政府领导班子包干制度。对未解决的履约践诺历史遗留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解放思想,逐步解决清零。
第九条 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考核。除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等紧急检查外,其他涉企检查须填写《涉企检查备案登记表》,经分管区级领导审批并报区优化办备案后方可开展。园区企业涉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的检查需向分管园区的区级领导报备。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备案,一律不得擅自进入企业生产经营及办公场所开展检查稽查、检验检测、勘测鉴定、调查核实、评估评比等工作。对涉企检查工作落实不力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限期整改、通报、约谈、追究相关责任、政务处分、纪律处分等。对借检查之名乱检查、“吃拿卡要”以及侵害企业利益的单位或者个人,一律从严从快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举措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区优化办负责解释。上级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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