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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5-08545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3-06
名称: 关于印发《冷水滩区区本级征拆安置遗留问题化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 冷政办发〔2025〕2号
文号 :    
关于印发《冷水滩区区本级征拆安置遗留问题化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 冷政办发〔2025〕2号
2025-03-06           来源: 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冷政发〔20252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冷水滩区区本级征拆安置遗留问题化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8年)》的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永州市冷水滩区关于区本级征拆安置遗留问题化解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请认真遵照执行。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6         


冷水滩区区本级征拆安置遗留问题化解

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8)

为有效化解冷水滩区本级安置遗留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永政发201328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永政发20194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永政发2024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冷水滩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盘活闲置资产、推进城市建设为重要抓手,聚焦区本级征拆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坚持用历史的视角看待问题、用法律的手段规范操作、在量力而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化解区本级征拆历史遗留问题,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以全面化解区本级征拆历史遗留问题为目标,明确工作方向和任务。通过深入调研,全面摸清遗留问题的底数,科学测算资金需求,合理制定化解方案。同时,厘清各部门职责,强化协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坚持依法依规依政策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原有征收政策不变,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不同阶段的征拆项目,严格按照相应时期的征收政策进行安置补偿,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坚决杜绝突破政策、随意开口子,确保所有化解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三)坚持分类分批、稳妥有序。遵循“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分类分步、稳妥有序”的工作思路,按照遗留问题的性质、复杂程度和轻重缓急进行分类梳理,优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广、易于推进的问题,逐步推动复杂问题的化解。对于情况特别复杂、矛盾特别突出的问题,要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分类分步的方式,确保化解工作稳妥有序实施,防止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

三、基本情况及安置人员类别

(一)基本情况

区本级安置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安置项目29个,应安置人口1071人,其中用地安置315人、货币安置756人,应付安置款20821.87万元、已付3714.3万元、欠付17107.57万元。目前,已用地安置0人、货币安置64人,尚有692人货币安置未完全到位(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722024年第146次安置资格认定数据)。具体分布如下:

1.凤凰街道辖区。需安置项目22个,应安置人口865人,其中用地安置261人、货币安置604人,应付安置款16854.67万元、已付2827.3万元、欠付14027.37万元(其中安置费用13948.8万,用地安置人员过渡费78.57万)。目前,已用地安置0人,已货币安置到位58人,尚有546人货币安置未完全到位。

2.珊瑚街道辖区需安置项目4个,应安置人口97人,其中货币安置97人,应付安置款2562万元、已付685万元、欠付1877万元。目前,已货币安置0人,尚有97人货币安置未完全到位。

3.菱角山街道辖区。需安置项目3个,应安置人口109其中用地安置54人、货币安置55人,应付安置款1405.2万元、202万元、欠付1203.2万元(其中安置费用1162万元,过渡费及奖励资金41.2万元)目前,已用地安置0人,已货币安置6,尚有49人货币安置未完全到位

(二)安置人员类别。经排查摸底,梳理分类,将未安置到位人员分为五类人员:

第一类安置人员用地安置,315人;

第二类安置人员:货币安置(17万/人),47人;

第三类安置人员:货币安置(28万/人),已拨付部分安置款的,192人;

第四类安置人员:货币安置(28万/人),未付安置款的,453人;

第五类安置人员:“第四类安置人员”中变更为选择房票购房、房票购地或者安置小区用地安置的。

四、目标任务

争取从2024年9月至202812月,利用五年时间,逐年逐步化解区本级征拆安置遗留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2024年12月底前需完成的安置兑现工作

1.“第一类安置人员”用地安置兑现

1用地安置小区交地建房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紫霞安置小区二期规划手续办理、自然水系改道等相关前期工作,为用地安置人员建房提供场地做好准备

2)用地安置人员过渡费。过渡费共计78.57万元,在2024年12月底前全部兑现到位。

2.“第二类安置人员”货币安置兑现

2024年12月底前全部兑现到位。“第二类安置人员”共计47名其中:凤凰街道23人,已付91.2万元、欠付327.8万元;菱角山街道10人,欠付198万元(其中安置人员奖励费28万元);珊瑚街道14人,欠付106万。合计631.8万元。

3.“第三类安置人”货币安置兑现

202412月底前兑现剩余安置款总额20%。其中凤凰街道198.6万元、珊瑚街道354.2万元、菱角山街道187.2万元,人员过渡安置费13.2万元。合计753.2万元

4.第四类安置人员”货币安置兑现

202412月底前兑现剩余安置款总额20%其中凤凰街道2525.6万元菱角山街道11.2万元合计2536.8万元。

5.第五类安置人员”安置兑现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房源(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交房工作;房票购地安置详见附件5、6。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房票购地意向摸底工作;选择安置小区用地安置的人员,可选择在紫霞安置小区二期安置。选择后自动转为最新安置人员类型,原则上人员类型后期不再变更。详见附件5、6,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的安置兑现工作

1.“第一类安置人员”安置兑现

20256月底前完成用地安置地块场地平整工作。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用地安置地块勘探及场地压实工作。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用地安置地块桩基础设计报审、预算报审及招投标等相关工作

2025年12月底前兑现过渡安置费103.46万元(其中凤凰街道84.02万元、菱角山街道19.44万元)。

2.“第三类安置人员”安置兑现

202512月底前兑现剩余安置款总额20%。其中凤凰街道198.6万元、珊瑚街道354.2万元、菱角山街道187.2万元。合计740万元

3.第四类安置人员”安置兑现

202512月底前兑现剩余安置款总额20%其中凤凰街道2525.6万元菱角山街道11.2万元合计2536.8万元(若有“第四类安置人员”选择变更为“第五类安置人员”,则安置款金额相应变化)。

4.“第五类安置人员”安置兑现

选择房票购地安置人员,2025年6月底前完成意向地块选择。202512月底前,完成相应地块挂牌出让工作

(三)2026年12月底前需完成的安置兑现工作

1.“第一类安置人员”安置兑现

2026年6月底前,完成安置小区房屋基础施工,交付用地安置人员建房,完成用地安置任务。

2025年6月底前兑现过渡安置费51.73万元(其中凤凰街道42.01万元、菱角山街道9.72万元)。

2.“第三类安置人员”安置兑现

202612月底前兑现剩余安置款总额20%。其中凤凰街道198.6万元、珊瑚街道354.2万元、菱角山街道189.84万元。合计740万元

3.第四类安置人员”安置兑现

202612月底前兑现剩余安置款总额20%其中凤凰街道2525.6万元菱角山街道11.2万元合计2536.8万元(若有“第四类安置人员”选择变更为“第五类安置人员”,则安置款金额相应变化)。

(四)2027年12月底前需完成的安置兑现工作

1.“第三类安置人员”安置兑现

202712月底前兑现剩余安置款总额20%。其中凤凰街道198.6万元、珊瑚街道354.2万元、菱角山街道189.84万元。合计740万元

2.第四类安置人员”安置兑现

202712月底前兑现剩余安置款总额20%其中凤凰街道2525.6万元菱角山街道11.2万元合计2536.8万元(若有“第四类安置人员”选择变更为“第五类安置人员”,则安置款金额相应变化)。

(五)2028年12月底前需完成的安置兑现工作

1.“第三类安置人员”安置兑现

202812月底前兑现剩余安置款总额20%。其中凤凰街道198.6万元、珊瑚街道375.4万元、菱角山街道189.84万元。合计769.84万元

2.第四类安置人员”安置兑现

202812月底前兑现剩余安置款总额20%其中凤凰街道2525.6万元菱角山街道11.2万元合计2536.8万元(若有“第四类安置人员”选择变更为“第五类安置人员”,则安置款金额相应变化)。

对存在的个别疑难问题,在202812月底前全部化解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区委区政府成立冷水滩区本级征拆安置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专班,由委书记秦志军任顾问,委副书记、李辉任组长,委常委、常务蒋欧林任常务副组长,政府副陈志刚执行副组长,区政府办发改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消防救援队、永州经开区冷水滩片区、潇湘兴业集团、凤凰街道办事处、珊瑚街道办事处、菱角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奉保武任办公室主任,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冯吉宝、潇湘兴业集团总理经杨顺荣、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主任蒋孟君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调度推进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化解工作顺利开展。

(二)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服务全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高度,开展区本级征拆安置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工作人员专门抓,相关单位协同抓的工作格局。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强化举措,细化任务,确保化解工作落实地见效。

(三)严明纪律,强力推进。各责任单位要严守廉洁纪律,严格工作评估、审查、公示流程,杜绝在安置资格认定、补偿标准、安置房源、分配地源等环节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否则,严格依法依规依纪查处。要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表,倒排工期,高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相关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宣传房票购房、房票购地和调剂安置小区用地安置等政策,积极鼓励引导“第四类安置人员”选择变更为房票安置、房票购地安置或者安置小区用地安置。区财政局、潇湘兴业集团要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安置补偿及项目建设资金,切实保障被征拆群众合法权益。

附件:1.凤凰街道办事处项目征拆安置遗留问题情况摸底表

2.珊瑚街道办事处项目征拆安置遗留问题情况摸底表

3.菱角山街道办事处项目征拆安置遗留问题情况摸底表

4.冷水滩区本级项目征拆安置遗留问题情况摸底统计表

5.房票购房方案

6.房票购地方案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武部,纪委监委

      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36日印发



附件1

凤凰街道办事处项目征拆安置遗留问题情况摸底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安置总人数

用地安置人数

货币安置人数

应付安置款

已付安置款

未付安置款

备注

1

万寿路

138

138

3864

602

3262

2

淡岩路

20

20

560

232

328

3

天龙路

39

39

1092

420

672

4

白天鹅采亦五星级酒店

8

8

224

98

126

5

新紫霞二期

34

34

952

266

686

6

恒伟二期

40

40

1120

385

735

7

深圳硅谷

66

66

1848

210

1638

8

111地块

58

58

1624

112

1512

9

轻纺产业园

115

115

3220

42

3178

10

月岩路

41

41

1148

112

1036

11

梧桐安置小区

15

15

420

168

252

12

下李家安置小区

58

58

33.21

22.14

11.07

13

原经开区移交

3

3

3.24

2.16

1.08

14

陶源东路

5

5

1.62

1.08

0.54

15

湘龙铜业

37

26

11

282.8

7.2

275.6

16

省道S217

37

35

2

45.88

7.92

37.96

17

三杰电子

6

6

1.62

1.08

0.54

18

九疑大道

36

23

13

252.88

99.12

153.76

19

汽车大世界

5

5

2.7

1.8

0.9

20

瑞柯机电

21

18

3

60.72

6.48

54.24

21

台湾产业园

59

58

1

85.04

22.68

62.36

22

钰丹药业

24

24

12.96

8.64

4.32

合计

865

261

604

16854.67

2827.3

14027.37


附件2

珊瑚街道办事处项目征拆安置遗留问题情况摸底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安置总人数

用地安置人数

货币安置人数

应付安置款

已付安置款

未付安置款

备注

1

天龙路、淡岩路、盘王北路

83

0

83

2324

553

1771

2

冷东公路

14

0

14

238

132

106

合计

97

0

97

2562

685

1877


附件3

菱角山街道办事处项目征拆安置遗留问题情况摸底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安置总人数

用地安置人数

货币安置人数

应付安置款

已付安置款

未付安置款

备注

1

五星级酒店

39

0

39

1105.2

100

1005.2

2

金属物流项目

14

0

14

266

102

164

3

九嶷大道

56

54

2

34

0

34

合计

109

54

55

1405.2

202

1203.2


附件4

冷水滩区本级项目征拆安置遗留问题情况

摸底统计表

人员
类型

安置类型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已安置到位人员数量

未安置人员数量

应付安置费(万元)

已付安置款
(万元)

剩余安置款
(万元)

过渡费及奖励金(万元)

剩余安置款与过渡安置费和奖励金合计金额(万元)

第一类
安置人员

用地安置

凤凰办事处

下李家安置小区

58

11.07

11.07

原经开区移交

3

1.08

1.08

陶源东路

5

0.54

0.54

湘龙铜业

26

3.6

3.6

省道S217

35

3.96

3.96

三杰电子

6

0.54

0.54

九疑大道

23

3.96

3.96

汽车大世界

5

0.9

0.9

瑞柯机电

18

3.24

3.24

台湾产业园

58

45.36

45.36

钰丹药业

24

4.32

4.32

小计

261

78.57

78.57

菱角山办事处

九嶷大道

54

合计

0

315

0

0

0

78.57

78.57

第二类
安置人员

货币安置(17万/人)

凤凰办事处

湘龙铜业

4

76

76

76

省道S217

2

34

34

34

九疑大道

13

241

91.2

149.8

149.8

瑞柯机电

3

51

51

51

台湾产业园

1

17

17

17

小计

23

419

91.2

327.8

0

327.8

菱角山办事处

金属物流园

6

8

266

102

136

28

164

九嶷大道

2

34

34

34

小计

6

10

300

102

170

28

198

珊瑚办事处

冷东公路项目

14

238

132

106

106

合计

6

47

957

325.2

603.8

28

631.8

第三类
安置人员

第三类
安置人员

货币安置(28万/人)
(已拨付部分安置款)

货币安置(28万/人)
(已拨付部分安置款)

凤凰办事处

凤凰办事处

万寿路

17

9

728

602

126

126

淡岩路

8

1

252

232

20

20

天龙路

13

4

476

420

56

56

白天鹅采亦五星级酒店

7

196

98

98

98

新紫霞二期

1

17

504

266

238

238

恒伟二期

26

728

385

343

343

深圳硅谷

7

1

224

210

14

14

轻纺产业园

1

1

56

42

14

14

月岩路

2

4

168

112

56

56

梧桐安置小区

5

2

196

168

28

28

111地块

4

112

112

0

0

小计

58

72

3640

2647

993

993

珊瑚办事处

淡岩路、天龙路、盘王北路

83

2324

553

1771

1771

小计

83

2324

553

1771

1771

菱角山办事处

五星级酒店

37

1036

100

936

13.2

949.2

合计

58

192

7000

3300

3700

13.2

3713.2

第四类
安置人员

第四类
安置人员

货币安置(28万/人)
(未拨付安置款)

货币安置(28万/人)
(未拨付安置款)

凤凰办事处

凤凰办事处

万寿路

112

3136

3136

3136

淡岩路

11

308

308

308

天龙路

22

616

616

616

白天鹅采亦五星级酒店

1

28

28

28

新紫霞二期

16

448

448

448

恒伟二期

14

392

392

392

深圳硅谷

58

1624

1624

1624

111地块

54

1512

1512

1512

轻纺产业园

113

3164

3164

3164

月岩路

35

980

980

980

梧桐安置小区

8

224

224

224

湘龙铜业

7

196

196

196

小计

451

12628

12628

12628

菱角山办事处

五星级酒店

2

56

0

56

0

56

合计

453

12684

0

12684

0

12684

总合计

64

1007

20641

3625.2

16987.8

119.77

17107.57




附件5

房票购房方案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冷水滩区高科技工业园范围内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方案(试行)》(冷政办函〔20242),房票购房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适用范围

冷水滩区高科技工业园(永州经开区冷水滩片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已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并通过安置人员资格审查未领取(含部分未领取)人口安置补偿款的被征收人。

二、房票购房安置方式

(一)政策定义。本方案所称房票购房安置是指将安置人员未领取的人口安置补偿款以房票的形式出具给安置人员,由安置人员在指定的项目房源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一种安置方式。房票票面金额为安置人员依法应当获得但暂未领取的人口安置补偿款金额。

(二)具体实施方式。房票安置遵循自愿、公平、公开原则,以安置人员为单位,以户结算的方式,根据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与安置人口资格审查确定的未领取补偿款金额,按照80%房票、20%现金的形式一次性全部发放到位。安置人员领取房票及配套现金后,视为安置人员的人口安置补偿款支付义务已经完成。

三、房票安置房源、购房价格和购房优惠

(一)可购房源。安置人员持房票可购买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公司开发的潇湘·花园里小区房源(具体可选房源以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公司公示的安置房源一房一价表为准)。

(二)购房价格。可选房源价格具体以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公司按成本价(房屋均价3709元/㎡、车位40000元/个)公示,具体以一房一价表为准,公示价格原则上3个月内有效。超过3个月,将随市场价变化情况而调整。

(三)购房优惠。①房票购房均可享受每套房屋赠送一个车位(具体可选车位以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公司公示的车位为准);②房票购房按先后顺序在公示的一房一价基础上可享受如下房价折扣:

50名(含)购房者享受93折优惠;

51名至第200名(含)购房者享受95折优惠;

201名(含)以后的购房者享受98折优惠。

四、如本方案与上级文件不一致,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6

房票购地方案

为拓宽房票使用的范围,在房票发行的基础上,推出房票购地方案,方案具体内容为:

一、适用范围

冷水滩区高科技工业园(永州经开区冷水滩片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已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并通过安置人员资格审查未领取(含部分未领取)人口安置补偿款的安置人员。

二、房票购地安置方式

(一)政策定义。本方案所称房票购地安置是指将安置人员未领取的人口安置补偿款以房票的形式出具给安置人员,安置人员以社区为单位组团,使用房票购买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公司名下价值相当的土地的一种安置方式。

(二)具体实施方式

1.安置人口组团。已领取房票的被征收人组团后,将组团安置人员名单报凤凰征拆指挥部备案核实,由凤凰征拆指挥部核算组团安置人员房票票面总额。

2.选定拟购土地。根据组团安置人员房票票面总额选择购买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公司名下的土地并签订购地协议,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公司名下面积较大价值较高的土地,可进行分割分宗挂牌出让,原则上单宗意向购买土地的面积不低于10亩,土地价值不低于2000万元,房票票面金额不足的,各社区可联合组团。

3.拟购土地出让。购地协议签订后,组团安置成员可面向社会招募房地产、工业实业等企业来购买选定土地进行开发,确定意向土地购买人后,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公司立即启动土地有偿收回工作,永州市经开区冷水滩片区管委会启动收回土地分宗挂牌工作,由意向土地购买人进行摘牌。摘牌后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园区土地规划要求。

4.资金转移支付。意向土地购买人成功摘牌并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后的三个月内,由区财政局将该笔土地出让金作为人口安置费拨付给凤凰征拆指挥部,凤凰征拆指挥部将该笔按房票面额分配给组团成员。

(三)可供选购的土地清单

为确保选购的土地具备市场竞争力,保障安置人员权益,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公司提供15宗出让土地供安置人员选择购买,考虑到部分土地面积较大价值较高,为减轻意向购买人资金压力,可由湖南潇湘兴业集团公司办理有偿收回手续,由永州市经开区冷水滩片区管委会组织资料向市、区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将土地进行分割分宗挂牌出让。

序号

宗地项目名称

具体位置

土地性质

面积

平方米

1

高科园2021-11号

陶源路与春江路交汇处西北角

住宅用地

136651.9

204.98

2

高科园2022-1号地(63)

陶源路与月岩路交汇处东北角

住宅用地

34238.29

51.36

3

高科园2022-6号地(54-1)

谷源路与月岩路交汇处西南角

住宅用地

94275.03

141.41

4

高科园2022-7号地(65)

陶源路与春江路交汇处东北角

住宅用地

30852.66

46.28

5

高科园2023-1号地(128)

永州大道与湖塘路交汇处西南角

住宅用地

29671.53

44.51

6

高科园2023-2号地(54-2)

谷源路与月岩路交汇处西南角

住宅用地

25812

38.72

7

高科园2023-8号地(131)

春江路与欣欣路交汇处东北角

住宅用地

35570.26

53.36

8

高科园2022-8号地(111)

陶源路与万寿路交汇处西南角

住宅用地

53399.8

80.10

9

高科园2022-3号地(79-1)

谷源路与万寿路交汇处东南角

工业用地

16673.1

25.01

10

高科园2021-8号地(25-1)

谷源路与万寿路交汇处西北角

工业用地

37318.33

55.98

11

农科园2022-2号地

上大公路与农科大道交汇处西北角

工业用地

96537.91

144.81

12

高科园2022-16号地(23)

谷源路与万寿路交汇处西北角

工业用地

66630.3

99.95

13

高科园2021-6号地(71)

天龙路与月岩路交汇处东南角

工业用地

23334.38

35.00

14

高科园2023-5号(88-2)

淡岩路与万寿路交汇处东南角

工业用地

72079.09

108.12

15

高科园2023-3号地(129)

永州大道与湖塘路交汇处西南角

商业用地

4000.03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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