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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
冷政办函〔2017〕130号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区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16号)、《关于印发〈永州市政务服务规定(暂行)的通知》(永政办发〔2015〕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设服务型政府,落实市“六大战役”、区“八大会战”关于政务环境整治的考核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对全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并就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
鉴于受政务大厅场地限制,凡涉及基本建设项目、企业登记和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等其他权利事项,均应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进行精简、合并、调整后,最大限度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窗口对外服务,实现“一门受理、相关联办、一门发证”,深入落实“两集中、两到位”。
二、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基层
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区直部门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便民服务为根本,按照“能放则放、该放必放”的原则,扎实开展向乡镇(村)、社区下放政务服务事项工作。按照“资源整合共享,一室多用”原则,结合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建设完善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
三、加强监管,提供优质服务
各单位围绕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以建立基础标准、管理标准、质量标准、服务标准、制度标准、审批标准等政务服务规范为依托,逐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实现审批服务系统管理、动态更新,要依据政务服务清单的事项,对办理项目、办理时限、办理流程进行梳理和精简,并编制《政务服务项目办事指南》,并及时在冷水滩网上政务大厅系统进行更新,确保服务对象能在网上查询、下载和申报。区政务中心要对政务服务工作加强指导和管理,监察部门对各相关单位政务服务工作要加强监管,确保政务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
点击下载冷水滩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333项)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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