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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 发布时间: 2024-01-26 11:20
  • 来源: 冷水滩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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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2.设定依据《出版管理条例》20011025日国务院令第343号,20162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3.申请条件《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办理材料1.关于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报告2.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3.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申请表4.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办理地点冷水滩区九嶷大道冷水滩区政务中心

6.办理机构永州市冷水滩区新闻出版局

7.收费标准:不收费

8.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9.联系电话0746-8218855

   10.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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