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2.设定依据:《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3.申请条件:《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办理材料:1.关于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报告,2.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3.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申请表,4.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办理地点:冷水滩区九嶷大道冷水滩区政务中心
6.办理机构:永州市冷水滩区新闻出版局
7.收费标准:不收费
8.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9.联系电话:0746-8218855
10.办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