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同意,该院印发《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2021年“三湘风暴”专项执行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了认真贯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三湘风暴”之服务保障“三高四新”战略专项执行行动的要求,切实增强民生司法保障、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顽瘴痼疾,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订该方案。
二、《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为目标任务、组织领导、时间和步骤、人员安排、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内容。
(一)目标任务。
聚焦攻坚六类重点案件,有足额财产的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终本合格率达到100%。做到搜查一批、司法拘留一批、强制执结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纳尽纳入。
(二)组织领导。
本院“三湘风暴”专项执行行动,成立行动指挥部,由本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剑涛任总指挥长,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建明任常务副总指挥长,其他院领导为副总指挥长。
(三)时间、步骤。
本院2021年“三湘风暴”专项执行行动从2021年4月1日开始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总共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调查摸底,第二阶段组织实施,第三阶段活动总结。
(四)人员安排。
共分为六组,每名院领导带一个组。
(五)工作要求。
切实组织领导,建立包案包组的工作责任机制,积极主动采取执行措施,大力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严肃执行工作纪律,加强宣传,形成威慑声势,加强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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