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对全市符合条件的367家住宿餐饮企业5196人按照996.9元/人的标准,发放省级住宿餐饮行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快复工复业新增就业补贴资金518万元。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住宿餐饮行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快复工复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 8月17日,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永州市商务局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住宿餐饮行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快复工复业新增就业补贴申领的通知》,明确在我市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缴纳税收、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住宿餐饮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招用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月发放三个月以上工资的给予就业补贴。重点支持依法纳税且入规入统的法人企业和个体户。
经住宿餐饮企业主动申报,县区初审并出具承诺书上报、市级复核抽查、市政府领导批准、向社会公示,下达补贴资金。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严禁截留、挪用、套取骗取新增就业补贴资金等违纪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受惠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