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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2-05522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 发文日期: 2024-05-13
名称: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文号 :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24-05-13           来源: 区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机构名称: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负 责 人:张仁斌

机构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路579号行政中心南楼3楼

邮政编码: 425000      联系电话:0746-8219000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71-930日)

    邮箱地址:lstzfb@163.com

根据《中共永州市冷水滩区委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关于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变化及部分单位机构级别调整的通知》(冷发[2015]5号)和《中共永州市冷水滩区委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冷发[2015]4号),设立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行政审批事项

  对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市、区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的职责

将原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牌子独立运作的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加强的职责

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责任清单的要求,建立规范高效的行政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区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或对区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

(三)负责区政府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区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马坪开发区、高科技工业园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实施情况,促进工作落实。

(五)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六)搜集、研究和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七)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

(八)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带全局性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金融领域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区金融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承担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工作的规划管理和业务指导以及全区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

(十二)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十三)负责全区民族宗教工作。

(十四)负责做好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有关牵头工作;负责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及清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指导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负责依法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全区执法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归口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人事档案、离退休人员管理、党群等工作。

(十六)指导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和区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事务、信访处理、后勤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七)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文秘室

负责文电收发运转、拟办、分办,发文的审核或文电的起草;负责区长印章和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印章的使用、管理及区政府颁发印章的刻制与发送;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文书档案管理、机要通信和保密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处理的业务指导;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召开的全区性重要会议和办务会议的会务组织和区政府专题会议的审核;负责区政府各部门报批的会议审批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车辆的管理。《冷水滩政报》的编辑和发行;

(二)应急管理办公室 (挂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牌子)

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检查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应急管理的文电、会务及其督查调研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三)经济研究室(挂综合信息室牌子)

负责全区经济形势分析、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汇报材料和综合材料;组织和参与重大课题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围绕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牵头组织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市里报告重要信息;协助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四)政务联络室

负责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区人大、区政协来文的办理工作;负责区人大、市政协有关会议、活动联系工作。

(五)督查室(对外称冷水滩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负责区委、区政府重要决定、决策贯彻落实的督查和情况综合;负责省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办及落实情况的反馈;负责区长电子信箱的管理;负责区政府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六)政工室(加挂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归口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人事档案、离退休人员管理、党群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审核呈报和政审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的会务、会议纪要起草和有关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联系区政府办公室各管理单位的工作。

(七)金融办

负责办理金融、证券、保险、银行等方面综合协调、公文审核、文稿会务及督查调研工作;处理有关方面的来信来访;参与全区经济形势分析。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证券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地方金融证券方面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推动全区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负责联系驻冷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机构等有关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综合协调地方金融证券保险期货领域的问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维护金融秩序;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选择、培育、推荐上市公司;协调、指导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及兼并收购;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分配方案以及股份公司的合并、分立等有关工作;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和政策,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有关监管工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审核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八)法制办公室

负责做好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有关牵头工作;负责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及清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指导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负责依法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全区执法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九)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负责办理民族、宗教、对台联系服务等方面的综合协调、公文审核、文稿会务及督查调研工作;处理有关方面的来信来访;参与全区经济形势分析。

(十)财经室

负责办理财政、发展改革、重点工程、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外事侨务、地方志编纂、工商、统计、法制、档案、保密、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政务、地震、烟草、永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人民武装、监察、审计、机构、编制等方面的综合协调、公文审核、文稿会务及督查调研工作;处理有关方面的来信来访;参与全区经济形势分析。

(十一)农经室

负责办理农村、农业、林业、水利、民政、气象、水文、农机、安全生产、畜牧水产、供销、农业开发、移民、残疾人事业、老龄、扶贫服务等方面的综合协调、公文审核、文稿会务及督查调研工作;处理有关方面的来信来访;参与全区经济形势分析。

(十二)社会发展室

负责办理科技、教育、卫生、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知识产权联系服务等方面的综合协调、公文审核、文稿会务及督查调研;处理有关方面的来信来访;参与全区经济形势分析;

(十三)工交室

负责办理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监管、国企改革、交通运输、民营经济、质量技术监督、电力、通信、无线电管理联系服务等方面的综合协调、公文审核、文稿会务及督查调研工作;处理有关方面的来信来访;参与全区经济形势分析。

(十四)商贸室

负责办理内外贸易、外向型经济、招商引资、口岸、粮食、商业、旅游、物资、贸促会、承接产业转移、对接东盟等方面的综合协调、公文审核、文稿会务及督查调研工作;处理有关方面的来信来访;参与全区经济形势分析。

(十五)城建室

负责办理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城建重点工程、城市园林绿化、房产、国土资源、人民防空等方面的综合协调、公文审核、文稿会务及督查调研工作;处理有关方面的来信来访;参与全区经济形势分析。

(十六)社会管理室

负责办理公安、消防、司法、国家安全、信访、调纠、维稳联系服务等方面的综合协调、公文审核、文稿会务及督查调研工作;处理有关方面的来信来访;参与全区经济形势分析。

(十七)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

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协调维护和优化国家、省、市、区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关工作,承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四、人员编制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 7名,纪检组长1名,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主任(副科级)1名。

区级领导同志编制单列。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暂维持原定不变,人员只出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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