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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中共永州市冷水滩区委办公室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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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州市冷水滩区委办公室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
2023-09-06           来源: 【字体:   打印

各乡镇、街遣,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区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冷水滩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永办(2019)1号),经研究并报区委、区政府批准,现就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办公室)体制机制、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部门领导体制机制调整

1.区政府办公室加挂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2.区政府办公室不再加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牌

3.区政府办公室不再加挂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

二、关于职责调整

1.将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划至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将应急管理职责划至区应急管理局。

3.将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划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4.将政府法制工作职责划至区司法局。

三、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1.随职责调整,区政府办公室不再保留应急管理办公室、法制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挂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牌子)、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等4个内设机构。

2.增设区政府总值班室。

3.增设党建室。主要职贵: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党建工作。

调整后,区政府办公室的内设机构共16个:区政府总值班室、文秘室、经济研究室(挂综合信息室牌子)、政务联络室、督查室(对外称区政府督查室)、政工室(加挂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牌子)、金融办(挂行政审批股牌)、财经室、农经室、社发室、工交室、商贸室、城建室、社管室、禁毒办、党建室。

四、关于人员编制调整

区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40名(含区政府领导单列编制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7名,副科级督查专员2名(其中1名兼任督查室主任)。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暂维持不变,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中共永州市冷水滩区委办公室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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