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30021/2026-0082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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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冷水滩区行政执法监督员“伴随式”执法工作制度(试行)》,前移监督关口,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9 月 28 日,冷水滩区应急管理局邀请两名永州市行政执法监督员,前往冷水滩区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伴随式”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
入企前,执法人员通过湘易办完成“扫码入企”登记赋码,主动出示湖南省行政检查码,将执法主体、检查事项等信息上传全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接受企业评价监督,严格落实“平台之外无检查”的规定。本次执法严格对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依次完成启动会、现场检查、总结会全流程。启动会上,执法人员亮明身份,告知企业检查事由、检查范围及法定权利,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全程配合并介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现场检查阶段,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调取证照台账等资料,实地排查现场安全隐患,对可立即整改问题督促企业当场整改,同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询问取证等文书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员遵循“伴随不干扰、监督不干预”原则全程跟进,重点核查执法人员持证、人员数量、程序履行、取证、法律适用及执法作风,当好观察员与监督员,如实填写《伴随式执法监督记录表》,做到监督全程留痕。
检查结束后召开总结会,执法人员向企业通报隐患问题,明确整改事项、时限,告知延期申请、复查途径及逾期整改法律后果,规范开展文书宣读确认,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行政执法监督员对事后文书送达、结果告知环节同步监督。
本次行动将第三方监督嵌入执法全过程,在排查企业安全风险的同时,以现场监督倒逼执法规范化,实现执法有力度、监督有精度、服务有温度。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常态化开展“伴随式”执法,推行说理式执法,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助力辖区企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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