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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8-00016 分类:  
发文机关: 区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18-09-30
名称: 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构职能
文号 :    
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构职能
2018-09-30           来源: 冷政办发【2015】49号 【字体:   打印

机构名称: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机构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银象路79

邮政编码:425000    联系电话:0746-8372800

邮箱地址:lst8372800@163.com

主要职能

一、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职责。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设施。

二、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职责(不包括已办理规划报建手续的规划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权职责)

三、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方面(城市公共交通、给排水、照明设施、燃气热力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职责。

四、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职责。

五、承担具体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职责。

六、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或离开指定场地到公共场所经营的有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职责,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对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未进入政府指定地点销售者的行政处罚权职责,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对在店外经营或店外作业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职责。

七、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机动车道以外乱停乱放车辆、摆摊设点、堆放物料等占用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职责,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违反烟花爆竹的销售、燃放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职责。

八、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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