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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0-00091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0-08-31
名称: 关于做好中元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焚烧冥纸工作的通知
文号 :    
关于做好中元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焚烧冥纸工作的通知
2020-08-31           来源: 冷水滩区禁燃办 【字体:   打印

各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区直各相关成员单位:

传统节日“中元节”即将到来,为巩固中心城区禁燃成果,全面贯彻我市“六城同创”决策部署,切实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现将中元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焚烧冥纸(以下简称“禁燃禁烧”)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要从“六城同创”高度做好禁燃禁烧工作,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禁燃禁烧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要充分调动各单位人员禁燃工作积极性,上街巡查,重点加强中元节期间禁燃禁烧的监督管理。要加强“禁燃禁烧”工作宣传,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倡议书、显示屏等形式,全覆盖宣传,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动员的浓厚氛围。要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和监督、查处各环节的衔接,形成层层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是要进一步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安排,将人员分组到责任路段和联系小区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劝导并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冥纸行为。安监、工商、公安、城管等单位要加大对禁燃区内非法储存、销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从源头上加以控制。区禁燃办将不定时督查督办,对宣传工作开展迟缓、发生违规燃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各单位请于2020年8月31日下班前报送值班表, 9月3日上午10:00前报送中元节期间禁燃工作的做法、成效,要求有数据、有举措。(邮箱lstjr2017@163.com;联系电话:18174650359)

冷水滩区禁燃办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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