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030021/2026-00725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6-03-23
名称: 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冷城管决催字〔2026〕1号)送达公告
文号 :    
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冷城管决催字〔2026〕1号)送达公告
2026-03-23           来源: 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字体:   打印

周先光(公民身份号码:4329021966****6310

经查,永州市冷水滩区怡景苑小区第12栋房屋(J栋)项目建设过程中,你与秦冬林二人存在未取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本机关于2026323日作出《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冷城管决催字〔2026〕1号)。由于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冷城管决催字〔2026〕1号),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逾期即视为送达。(告知书内容如下)

永州市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3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